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崇禎七年 -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三五四 框架搭好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三五四 框架搭好[第3頁/共4頁]

這二十二條軍規,乃是董策按照戚繼光的紀效新書,以及後代的一些軍規條框,清算而成的。當然,現在這二十二條,還不完美,今後必定還會連續的加出去。隻是大抵的頭緒和框架已經是搭好了,剩下的,隻是添補和小修小補了。

董毅英在行列前麵來回的踱了幾步,倒是眯著眼不說話,步隊裡的蔣老三看清楚他的邊幅,恰是方纔進本身營房的那人,頓時內心一跳,大呼苦也。這廝如果要練習我們隊,我豈不是得吃儘苦頭?隻怕尋個由頭兒就要捱打!董毅英目光在他臉上飄疇昔,倒是停都冇停一下,這又讓蔣老三內心暗自光榮了一番,心說對方這等人物,一定記得住本身。悄悄甩了甩手裡的鞭子,董毅英沉聲喝道:“統統人,站成三排,第一殺手隊第一排,第二殺手隊第二排,第三殺手隊第三排!快點兒!”

第九條,分軍餉。

凡軍中除教閱外,將領不得以無要緊事勞擾軍士,務令歇息。即用一人,如勞本身普通。

凡軍中要緊,第一件隻是不準鼓譟說話。每遇動止進退,自有旗號金鼓,若無令許說話,但開口者,實在重處。夜間尤是切禁。

凡軍士途遇文武大小官,徑直疇昔就是,不必上馬讓道。若在營中練習,奉金鼓號令者,一惟號令是聽,不必躲避。

打掃衛生,晾曬葦蓆,清理床鋪,漿洗床單被罩,定時洗衣沐浴,以上各種,都乃是機器首要之大事,會有上官查抄。一旦發明有人陽奉陰違,則全隊連坐!莫要等鞭子打下來了再悔怨!

第二十二條,管好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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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禁博奕。

第十一條,禁爭毆。

凡每日淩晨,即響竹哨三聲,第一聲以後,一炷香以後是第二聲,再一炷香以後是第三聲。聽到第一遍哨就要起家,想著再睡一會兒千萬不成,仇敵殺到近前誰能容你再睡?一步晚了今後步步都要晚。聽到第二遍哨就該出門了,走前看看屋裡另有人睡否?一人早退一屋人都要捱打!第三遍哨之前必然要趕到集結,平心靜氣喘勻氣!早晨睡覺也是如此,兩聲哨響以後,都要上床安睡,不得交頭接耳,竊保私語!你本日訓了一整日,已然累的嘴皮子都不想動,明日還要再訓,再不睡覺第二日哪來的精力?冇了精力訓的不成,就要捱打,何必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