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五二六 畢竟饑民成軍[第1頁/共3頁]
這些糧食,充足這些兵士的家庭吃飽喝足一向到秋收的了。而一旦到了秋收,也就好說了。
那庫丁點點頭,不再吭聲。
取各個期間一個均勻值,而後算得更賦、算賦和口賦的總計均值為七十八千萬錢擺佈。
鄭發奎吃力的拎著糧包退在一邊,免得擋了彆人的路。~一~本~讀~小說 ybdu..董毅英表示他站在一邊先彆走。(以下近一千字不算錢。ps:關於漢朝賦稅總支出的考據。
“漢明帝永平五年,作常滿倉,立粟市於城東,粟斛直錢二十。”——《晉書·食貨誌》
綜上,漢朝更賦、算賦、口賦和田租的年支出總計均值為九十四千萬錢高低。除了以上首要賦稅支出以外,另有算緡錢、算車錢、稅民資、關稅、市租、牲口稅、貰貸稅、山川園池支出、專賣支出、鬻爵賣官與贖罪支出、進獻支出諸項。
漢朝主體租稅有更賦、算賦、口錢和田租,更賦即代役錢,漢朝有一月役和一年役的規定,一月一更的代役錢是二千,三日戍邊的代役錢是三百,這兩種代役錢統稱為更賦。此中二千錢的代價是受雇退役人的安家費。《漢書·昭帝紀》記錄:“諸不可者出錢三百入宮,宮以給戍者”,即每個適齡男人每年出三百錢,可由彆人代役。
則漢朝財務總支出大抵在一百二十千萬擺佈,還是較為可托的。
“是歲,天下承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後漢書·明帝紀》
“漢宣帝元康四年,近年豐,穀石五錢。”——《漢書·宣帝紀》
“高帝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度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凜庚儘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钜萬,貫朽而不成校。”——《漢書·食貨誌》
董策對這一套,心知肚明。是以他一開端隻訂下了每個月八鬥糧食,冇有銀子的規格。
一
“漢宣以來,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千萬,吏體用其半,餘二十千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他作務,八十三千萬,以給宮室扶養諸犒賞。”——《桓譚新論·承平禦覽》
鄭發奎笑道。
漢朝田賦三十稅一體製,漢獻帝劉協建安九年年,曹操鼎新田租製,天下一概每畝栗四升,成果“令下當日,百姓高興。”可見之前的稅額應當是高於四升的。
漢高祖四年,把從秦朝就有的人頭稅法製化,定名為算賦。《漢書·高帝紀》記錄:“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為治庫兵車馬。”《漢舊儀》也有記錄:“又令男女年十五以上五十六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以給車馬。”即不分男女,十五至五十六歲的人每年納一百二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