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5章 南安市舶所[第2頁/共3頁]
第二,充分操縱罰冇物質,敏捷擴大民團範圍。本來民團隻要五百人,抽出一百人做衙役以後,還剩四百人。但熊汝霖有朱由檢的密詔撐腰,能夠從罰冇物質中提取非常之一,做為“辦案經費”,船隻和兵器則全數撥給他利用。
第三,展開海上巡查。熊汝霖不是罰冇了八艘私運商船麼?他可冇讓這些船閒著,從第二天起,就構造團勇上船練習。練習了三天,便把這八艘船分為四組,每組兩艘,沿著南安縣的海岸線停止例行巡查,四個時候一輪換。
實在朱由檢早就想鞭策大明的對外貿易鼎新了,這鼎新的第一步,天然是開放更多的港口。但僅設浙江、福建、廣東三司,這又是一條祖製,可不是等閒就能改的。即便大明與葡萄牙的官方貿易已經開端,朱由檢也臨時冇碰這條祖製,並未新增市舶司。幸虧官方貿易並不觸及稅收題目,葡萄牙人的商船也來得很少,算是把這個題目繞疇昔了。
熊汝霖還用心派南安縣丞、主簿二人,去泉州府彙報案情。實在從衙役的供詞中,熊汝霖早就曉得這二人也是私運的參與者,不過這兩人既是朝廷命官,又與鄭氏的聯絡比較密切。熊汝霖用心不抓他們,一方麵是麻痹鄭芝龍,另一方麵也是欲擒故縱,讓更多參與私運的權勢透暴露來。
第四,設立南安市舶所。市舶司是朝廷設立、賣力海上對外貿易的專門機構,相稱於當代的海關。但因為前朝大部分時候都處於海禁狀況,即便隆慶年間消弭海禁,限定仍很嚴格。到了天啟年間,全部大明隻要浙江、福建、廣東三個市舶司,海上貿易量固然很大,但顛末市舶司正規渠道,定額包稅的貿易還是很少,大部分都是私運。
私運當然就不消交納任何稅款了,隻要用少量銀子賄賂本地官府,彆讓官府抓了現形便可;或者乾脆就不睬官府,明目張膽地私運。如此一來,大明的對外貿易實際上處於失控狀況,稅銀大量流失,私運販子卻是以暴富。
當然,本來的那幫衙役也早關起來了,再從民團團勇中提拔公理感強、從命批示、身材健旺的,成為全新的一批衙役,共一百人。歸正衙役並非官吏,明麵上也是服徭役的,薪水還得知縣老爺小我掏腰包。就算知縣把他們全換掉,改用本身的人,也完整說得疇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