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五刑演變〔〕[第1頁/共3頁]
第二每天不亮,百餘名罪大惡極的賊人即被五花大綁,奧妙地押出城外.待到中午三刻,縣令孫傳庭一聲令下,賣力行刑的秦兵掄起鬼頭大刀,將這些賊人一齊處斬.以後便收斂首級,籌辦報給朝廷,屍身則當場埋葬,不留陳跡.
"孫大人,我看如許吧!"朱由檢深思半晌道,"將這些流賊皆判處一年徒刑,但不要同時施以肉刑了."
"杖",俗稱打板子,與笞刑近似,但行刑的東西換成了木棍,形成的傷害也更大一些.
"流",與徒刑近似,不過服刑地點換成了遙遠地區,和宿世的"新疆搬磚"意義差未幾.這個期間交通極不發財,把犯人放逐到邊陲,此人根基上也就回不來了,是以"流"重於"徒".
劓(音義)刑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這比墨刑更加顯眼,並且人冇了鼻子,當即變得奇醜非常,能夠說是極大的汙辱.以是劓刑比墨刑更重.
朱由檢卻笑道:"本王並不是捨不得打他們.相反,正因他們罪孽深重,以是纔要最大限度地贖罪,而贖罪的體例就是重體力勞動.如.[,!]果將他們打得轉動不得,本王還得養著,那多不劃算!"
"死",顧名思義就是極刑了.這條倒是和商週五刑冇甚麼辨彆,還是斬首.
"殿下所言極是."孫傳庭忙恭謹隧道,"科罰過酷,有失君王仁義之道.有鑒於此,兩漢魏晉以來,才逐步將商週五刑拔除,至隋《開皇律》正式建立了新的五刑,並一向相沿至今."
朱由檢聽孫傳庭先容完商週五刑,不覺渾身直冒盜汗,半晌才喃喃隧道:"這五刑也太殘暴了!"
這四項科罰統稱肉刑,顧名思義,是侵害犯人的科罰.而最後一刑"大辟",說白了就是斬首,也是五刑之首.
實在朱由檢自有籌算.他當然不會奉告孫傳庭,這是他構思的法律鼎新的初次嘗試.當代的科罰與當代截然分歧,改革與獎懲並重,也更加文明和人道.
在他看來,為了製止大明和中華民族走向滅亡,社會的各個方麵都要"與時俱進".而《大明律》公佈已有二百多年,因循的更是隋唐的軌製,現在實在是非改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