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七章 一網打儘[第1頁/共3頁]
這些白蓮教徒,有的本來就是京師人,有的是以做買賣為保護來到京師的。他們的目標並不但限於兵工廠,也包含初級官吏、京營官軍,以及統統和官府有關的人群。當然他們不敢公開到虎帳、官府四週轉悠,而是“蒼蠅專叮有縫的蛋”,最善於在酒樓、賭場、妓館等藏汙納垢之處尋覓合適的目標。
王在晉和袁可立接到這份密詔以後,正商討該如何行動,俄然有人來報:“順國公常胤緒定於明日奉詔北上覲見聖上,明天在府中大排筵席,聘請二位大人前去!”
像這幫白蓮教徒,屬於盜取軍事奧妙、風險國度安然的最初級彆嫌犯,並且都是身強力壯的成年男人,有的另有技藝,錦衣衛天然是把各種最初級彆的刑訊手腕縱情往他們身上號召。成果他們不但招認出了白蓮教在京師他們這一條線上的統統教徒,還供出了他們的上線,也就是賣力京師與白蓮教總部聯絡的一名護法。這名護法竟然是一名驛卒,靠著這個身份保護,他能夠自在地收支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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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條律》中,規定凡是刑訊,必須有三名以上的錦衣衛百戶以上、並且並非上下級乾係的官員同時在場,並且要在審判記錄上署名。按照嫌犯的性彆、春秋、體質、所涉罪過嚴峻程度、心機狀況,對各種刑訊手腕停止嚴格分類,遴選最合適的科罰,強度由弱到強順次實施。如果統統刑訊手腕利用過以後,嫌犯仍不肯招認,則必須上報鎮撫使酌情措置,並且不管如何要確保嫌犯不能因為受刑而滅亡,不然審判者就得承擔任務,輕則罷免,重則法辦。
如果當局具有無窮的司法資本,當然在實際上能夠不通過刑訊手腕,而完端賴人證、物證、乾證等完整的證據鏈,不消嫌犯的供詞亦可科罪。但是究竟上這是不成能的,彆說是當前如許的亂世,即便是宿世號稱司法軌製最完整的美國,因為過於誇大證據科罪,又有一幫無良狀師為了贏利,挖空心機為懷疑人脫罪,覈定一個案子常常要破鈔幾年、乃至十幾年的時候,耗損大量的司法資本。
以馬青的敏捷就逮為起點,錦衣衛順藤摸瓜,很快拘繫了暗藏在京師的十餘名白蓮教徒,一張盜取大明帝國最高軍事奧妙的龐大而隱蔽的收集垂垂開端浮出水麵。
錦衣衛當即實施抓捕,恰好這個驛卒剛回京師,一進驛站就被抓了個正著。嚴振綱親身審判,重點天然是手榴彈案。這傢夥固然嘴硬,但在被酷刑折磨了幾個時候以後,終究受刑不過招認了。因為他在白蓮教內部級彆較高,以是供出的內容也極有代價。據他所說,南都城內有一個舉足輕重的大人物也是白蓮教徒,偷運手榴彈進城,就是為了策動兵變,一舉毀滅關寧鐵騎和王在晉、袁可立等人,舉旗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