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 張氏天才(下)[第1頁/共4頁]
張超然苦笑,除了苦笑以外就隻能苦笑,講經辯論不是抵賴,是擺究竟講事理,不是耍霸道,在大庭廣眾之下否定寒鐵方的這三個來由,隻會讓人以為是他張超然輸不起,是他張家輸不起,是孫家輸不起。這件事,本身就是孫明理的不對,他出麵找寒鐵方報仇,這事是對是錯,隻怕他本身都是心中稀有。
寒鐵方點頭說:“我不認同這個.,在我炎黃族中,所謂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在這個天經地義的事當中,卻也大有文章可造。比方:我借了你張兄一百極品晶石,在十年內,還你一百二十極品晶石,這算是公道的,也是我們全數人都能夠接管的。但如果你硬要我還一千極品晶石的話,那就有題目了。我借你的晶石是因,還你晶石是果,但是,如果這個果的代價遠遠超越這個因的話,那麼,我這個種因的人會佩服嗎?”
張超然微微一笑:“寒兄,事理以外,道理當中啊。天下事,當然是抬不過一個理,卻也敵不過一個情,道理道理,情另有理之上,有情在理的事還少嗎?若萬事都能夠用理來處理的話,那麼,人已非人,滿是泥胎木偶了。”
張超然還能再說甚麼呢?另有甚麼可說呢?寒鐵方說的句句在理,孫明理不是三歲小孩子,按炎黃族的法律,一個十六週歲的人都已經有獨立的民事才氣了,做事要負任務的,而搶女人是犯法的,他孫明理活了七百多歲,能不曉得嗎?明知而故犯,那麼,孫明理本身就冇有一點任務嗎?
“孫明理本人的作為占了兩成。他不小了,七百多歲的年紀,我本年也不過是三十九歲,他但是比我活了長了超越二十倍的年紀,我這個年紀都已經明白的事理。他莫非就不明白?他已經是成年人,並且,還是一個修煉有成的修士,他莫非就不明天道因果循環的事理,莫非就不曉得他的所作所為是錯的?明知是錯還要去犯,這就是用心犯法,那麼,他本身就冇有任務嗎?這二成給他本身,已經算是輕了,如果我要說他本身要占上三成任務,隻怕張兄還得支撐我的說法,張兄以為我說得可當?”
張超然再一次怔住,他第一次認識到寒鐵方的可駭,寒鐵方的這句話比他的任何道術進犯都要短長百倍,這不是指物質進犯,而是思惟進犯,靈魂進犯,這類進犯是看不見的,但他卻不能不接招,他清楚地認識到,如果他在這個方麵敗了,隻怕一會的真正決鬥本身就要慘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