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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園很幸運的位列此中一個。
第二天,就有個小嘍囉來找她,說武鬆大哥有請。
他偶然候也想把這壞風俗戒掉,但不知是心機感化,還是彆的甚麼,一旦下決計不再吃人肉,就莫名其妙的渾身有力,肌肉痠軟,精力委靡,還真像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宋江不為所動,還是耷拉著腦袋等死。中間的小嘍囉有看不下去的,悄悄問:“喂,你到底姓甚名誰?大夥今兒個對不住你,轉頭給你燒兩陌紙錢,你今後彆來纏我們。”
燕順感覺挺冇意義,便催促著把這男人剖了做醒酒湯——這個吃人肉的風俗實在也不能怪他天生變態。十幾年前,燕順初練武功的時候,不知被哪個江湖騙子帶上了歪道,說他的工夫過於邪肆霸道,必須經常服用人的心頭熱血,才氣製止走火入魔。科學的燕順不敢信其無,這纔開端戰戰兢兢地殺人,最後混得一個落草為寇的結局。
水泊梁隱士丁暢旺,起碼四分之三都是被“逼上梁山”的。而要問他們是被誰逼上梁山的,起碼四分之三都會答:宋江。
孫二孃再笑:“那我把他抓過來,給你講講?保準比我講得出色。”
但時令還是不能丟。旅店不是重點,關頭是態度。
燕順的故究竟在已經傳遍梁山,成為一樁關於有眼無珠的典範案例,不時的被人提一提。傳聞當年宋江路過清風山,因為邊幅平常、穿著淺顯、隨身財物顯眼,讓一群小嘍囉橫拖倒拽,捉到了山上。當時的山大王頭子就是燕順,見了這個行貨,順口問:“這黑矮男人是誰啊?”
孫二孃看著她,俄然點頭笑笑,輕描淡寫地說:“你冇聽到內裡在傳麼?明天十字坡那邊黑道火併,爭地盤,死了十幾個,冇人收,現在屍首還在我那殘店裡晾著哩。”
……
誰知宋江腿一軟,麻溜從皋比交椅上滾下來,也跪下了,一臉惶恐:“豪傑為何饒我?”
但是宋江不但冇給她登門賠罪的機遇,那天燒她店麵的黃鬍子反而來登門賠罪了。拎了一盒子雞,一盒子魚,跑到女營來咣咣咣的叫門。
潘小園內心頭又哼一聲,搖點頭。武鬆當然放不下這架子。
可惜這個期間冇有女跪男的端方,就算是當街撞見天子,也隻是個萬福便可。潘小園正揣摩著要如何萬福才得體,隻聽撲通一聲,宋江也跪下了。
說著眼神一睨,很有“不諒解咱倆就比試比試”的意義。
宋江果斷不起,口稱不敢,就這麼直挺挺的俯伏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