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要不,我留下來陪你?[第1頁/共3頁]
她剛走進住院部骨科,就聞聲一聲吼怒:“誰奉告你那青花筆洗是瞎貨的?要不是我把照片洗出來了,真就讓你亂來疇昔了!你竟然把它登記成了工藝品?我奉告你譚建華,要不把這筆洗給我追返來,今後不要再叫我師父!”
轉轉頭把剛纔的事說給他聽,譚建國眯起了三角眼,“真是朋友路窄,就是這個不要臉的賤蹄子害我被師父罵的。”
白若溪無辜地眨了眨眼,“冇有呀,你說家暴,莫非是……”
像薑明心如許,被親生父親家暴都勇於拿起法律兵器保護本身的,彆說醫護職員冇見過,她也是第一次見。
女警不由得搖了點頭,“夠了!你本身欺侮人在先,有甚麼臉嚷嚷?”
分診護士忐忑地看向她:“但是她熟諳白局長呀,萬一……”
瞧這一身美麗的粉紅小洋裙,紅色水晶鞋,清楚就是來逛公園的。
薑明心卻執意要塞到她手裡,“這是用我用給人餵豬掙的錢買的,潔淨著呢。”
除了譚建華他還帶了幾個門徒,但可惜的是,冇一個是這塊料,這麼多年隻學了點外相不說,還個個高傲驕傲。一邊嫌棄文物局人為低,一邊又死賴在這位置上不肯走。
她承認林娟為人不錯,但她們纔剛熟諳,並不知根知底,因此這話她不能接。
聽著身後的非議聲,女大夫氣急廢弛地呸了一口:“對勁個甚麼勁啊,這類狐狸精,留著就是禍害!”
女大夫頓時麵露難堪,抵賴道:“阿誰,能夠是我曲解了,誰讓她本身說話含糊不清呢。我本來是要給她鑒定的,是她本身不共同。”
林娟不由得蹙眉,昨晚白若溪應當聞聲了薑明心的話吧,至於這麼驚奇?
薑明心剛要回絕,被她兩手按下,“收著,你總不能讓我這個姐姐占你這個mm的便宜吧。”
女警滿臉憤恚:“不然呢?她被親生父親虐待多年,身上滿是傷,白局本來明天要親身帶她過來鑒定的,但有事擔擱了。你們倒好,竟然欺負她!”
她的女同窗也一個個像獵奇寶寶似的,把薑明心重新打量到尾。
一是不懂法,不曉得要來做鑒定取證;二是就算曉得了,也因為擔憂丟人現眼或被親戚朋友嫌棄而不敢來。
“哦,我帶明心過來做傷情鑒定的。”
“我不共同?你把我當作受玷辱的女人,話裡話外都充滿了諷刺。退一萬步說,就算我被人侵犯了,那我也是無辜的受害者,你憑甚麼輕視我?”
薑明心一下車,就在市一院中間買了兩碗炒涼粉,想請女警吃。
白若溪驚奇地瞪圓了眼睛:“甚麼傷,嚴峻嗎?為甚麼還要做鑒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