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李鴻章 的苦衷[第1頁/共4頁]
黃體芳有兩句話非常暴虐,在奏摺上說如果讓李鴻章進入水兵衙門,隻怕“海軍非中海本地海軍,乃直隸天津之海軍;非水兵衙門之海軍,乃李鴻章之海軍”,他還說隻怕過了幾天,等李鴻章羽毛飽滿以後,到時候中國水兵“恐用以禦敵則不敷,挾以自重則不足”。
李經述聽了李鴻章的乾脆,才明白李鴻章在清廷的職位實在也很難堪,也有很多苦處,才明白李鴻章為甚麼說辦洋務要“崇尚實乾”,因而當真籌辦北洋艦隊的練習去了。
實際上,滿清接收了明朝寺人亂政的經驗,寺人的權力實際上遭到了很大的製約。早在乾隆年間,就在紫禁城豎起了“製止寺人乾政”的鐵牌,鐵牌高一丈,寬六尺,詳細規定了限定寺人的章法:“寺人不得外出為官,也就是說不再當監軍、監稅、監礦;寺人出宮門必須獲得軍情處的批準,私出宮門一步者,斬;寺品德級不能高過四品;不準交友外官;不準使弟侄親戚暗訂交結;不給假弟侄等人名字置買田屋”,凡是犯法乾政、竊權納賄、囑托表裡衙門、交結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劣者,即行淩遲正法,定不姑貸。
比較起來,北洋大臣比直隸總督的含金量更高,因為這相稱因而無冕的交際部長。交際大權普通應當是中心當局管的,清當局1861年也建立了總理各國事件衙門,簡稱總理衙門,算是交際部的雛形,但並冇有闡揚交際部的服從。因為清當局死要麵子,感覺西歐列都城是蠻夷之邦,冇有資格與文明大國的中國劃一對話,各國駐華大使有甚麼事,還是找處所上的北洋大臣處理!
但李鴻章的權力太大,滿清朝廷內眼紅的人是很多的,特彆是“清流”大臣。就在1886年1月,一封告李鴻章狀的奏摺突破了清廷的安好,鋒芒直指李鴻章。此人是朝中聞名的“翰林四諫”之一的黃體芳,和張佩綸名譽差未幾,文筆鋒利,氣勢逼人,他說李鴻章身為大清國的封疆大吏,事件繁忙,常日裡冇偶然候打理水兵,戰事一開又不聽調劑,中法戰役期間福建海軍垂危,朝廷讓北洋艦隊派“超勇”號和“揚威”號前去聲援,可北洋艦隊竟然抗旨不遵,現在讓他擔負水兵衙門會辦,隻怕惡習難改,隻會以庇護京師為名,行擁兵自重之實,不聽朝廷調遣。他還說李鴻章用的都是些貪贓枉法之人,到時候隻怕水兵難當大任,最後他建議去掉李鴻章的水兵衙門會辦一職,讓曾紀澤返國頂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