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1頁/共5頁]
魏謙當時十三四歲,爹死娘死還帶著個隻會流鼻涕的mm,固然測驗闡揚得一流,可考上也不必然能上,處境慘痛。如許長大的孩子,他的脾氣如果不憤世嫉俗,那是不大普通的――因為那意味著他太會演出,將來很能夠會變成個高智商的反社會分子。
他讀書很像那麼一回事,打零工當地痞,都冇能影響他的成績,因為黌舍是他和“將來”和“但願”,和“麵子的餬口”這些詞獨一的聯絡,他拚了命地都想抓住。
哈姆萊特糾結了一個冗長的題目“To be or not to be”,魏謙也用他的童年糾結了一個更加冗長的題目――“宰了他媽,還是不宰”。
她先是陪著客人吸白麪,吸完今後一起雲山霧繞地乾一炮,客人歡暢了會往她的胸罩和內褲裡塞小費,她也靠這半晌的工夫迴避有力抵擋的實際。
就這麼半晌的機遇,野狗抓住了,見它的敵手一分神,立即撲了疇昔,小崽子大抵是被人圍追堵截得時候長了,反應非常敏捷,往中間一撲,就躲疇昔了,因而那條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撲到了魏謙少年的腳底下。
癩蛤蟆她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她用近乎溫情的眼睛看了本身的兩個孩子一眼,安然地說:“唉,出來混,老是要還的,我早就曉得有這麼一天了。”
厥後,她的毒癮冇法停止地進級,開端哆顫抖嗦地給本身肌肉注射。
她渾身抽搐,眼睛睜得像乒乓球一樣大,然後倒氣倒了足足五分鐘,喘氣成了一個乾癟的風箱,生生受了一回血罪,才終究勝利地翹了辮子。
彆人也都擦潔淨眼淚,直起腰桿,還是活得人似的。
用這一點微薄的積儲,魏謙過上了養著個小拖油瓶的日子,艱钜地過了一年多,他初中畢業了。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發小,三胖一家人都會儈又粗鄙,麻子他們孃兒兩個都是三腳踹不出一個屁來的孬種――跟他們住鄰居的,冇有甚麼社會高階人士――但是奸商又粗鄙的鄰居倒是古道熱腸,脆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隻要他開口,就肯幫他的忙。
真的隻是悄悄推了一把――誰曉得下一秒她就不可了。
這期間,三胖媽和麻子媽都幫了他很多忙。
死人睡得處所比活人還貴,賣了他們兄妹倆也買不起一塊墳場――更何況魏謙連送火化場的錢都不籌算出――他媽已經死了,死人如何著都能拚集,可他得活著,他得交學費,他還得贍養mm。
這是小地痞們用來裝逼的規語,也是那女人留給魏謙兄妹最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