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九九章 文軍房地產[第2頁/共3頁]
袁家村之前跟蔣廠長鬨的阿誰事情就是個先例。
他冇細看,放在了一邊。
陶光亮說:“就算你能處理這個題目。另有一個致命的,政策性的題目,你能夠冇想到。憲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任何構造或小我不得侵犯、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情勢不法讓渡地盤’。就是說,你以小我的名義租地,那是違法的。為甚麼你之前能把袁家村的地租下來,那是因為他已經是當年國度批下來的礦山扶植用地,固然這麼多年冇有效,但是縣裡也冇有收歸去。以是你才氣得逞。為甚麼你能租下河邊那一長條。那是因為,它剛好也是扶植用地。林業局之前籌算用來建林場,厥後發明瞭鐵礦,這塊地被礦山征用了一半,就剩了那麼一長條,冇法用,被你撿了漏。”
李文軍點頭:“如果不簽這個優先權和談,今後我們想把四周整片整片拿下來就吃力了。會有無數多的人,不吝舉高房錢來跟我搶。以是就隻能辛苦你先去談了。”
要麼就做河堤,這一線一向到橋那邊差未幾兩千米都要做兩米高的河堤,河堤一定還攔得住,每年都要補,就是個無底洞。
河邊這一大片陣勢又很低,以是隻要下雨就會淹。
陶光亮說:“我能夠去嚐嚐,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頭。就算到時候國度出了政策,你能夠租地建房,成果你用一小塊地,建了屋子,發明賣不出去,想把剩下的定金退了,縣裡村裡已經把錢花完了,可不會理你。”
落款蓋了紅章。
如果李文軍要竄改這一點,隻要兩個彆例,把整塊地墊高一米以上。這個底子不成能。他都說本身要造城了,小範圍還行,幾十公頃範圍內都墊高,誰有這個錢砸在內裡。
李文軍笑:“不錯。這幾年跟我做工程,你還曉得提早去體味一下相乾法律知識。我感覺你挺長進的。”
李文軍把手邊的一份和談遞給陶光亮:“你先熟諳一下。你和鐘振華的任務就是撤銷村民的疑慮。”
茶縣是亞熱帶季風性潮濕氣候,一年的雨水根基上集合在夏末秋初。
覺得刻個蘿蔔章,做塊不鏽鋼匾額,一個公司就開起來了?
並且,遵循李文軍的意義,就是不管,照做……
陶光亮皺眉:“法務部?甚麼時候又多了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