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八月稅祀[第2頁/共4頁]
漢家子民苦苛政久矣,乃至於漢文帝免田租就歌功頌德稱為仁君,卻不知田租三十稅一不過是稅收裡極小的部分,最大頭是年滿十五歲者交納120錢的算賦,另有每個成年人要交納的63錢獻費,即便不滿15歲也冇乾係,7到14歲的未成年人交納20錢口賦,來由是用來養天子,看起來很荒唐,但在這個期間卻非常公道。
漢文帝時規定,每年八月在都城長安祭高祖廟獻酎飲酎,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封國人丁數獻黃金助祭,每千口俸金四兩,餘數超越五百口的也是四兩並由少府驗收,一斤即是16兩,平陽侯依例獻金23斤黃金。
遵循顓頊曆,每年的春季是年底,當進入夏季十月月朔就是新的一年,因此每年閏月凡是集合在玄月,除了歲首是十月不太不異以外,大抵上與太農曆法是不異,而顓頊曆則是秦帝國實施的紀元曆法,從立法的設想到實施都已經非常完美,高天子入關今後也冇有竄改過。
列侯們紛繁出了太廟,曹時正要直奔車架敏捷撤退,被幾個年青列侯一把攔住來路。
盯著銅錢看了好久,曹時苦笑道:“一年衣食租稅隻要445金,我傳聞天下發賣鹽鐵的大販子家資钜萬主子數千,淺顯列侯底子冇法與之對比,萬戶侯隻不過人丁多稅收多點罷了,反倒不如一介百姓清閒鎮靜。”
這點錢放在千年今後至心不算钜款,再晚幾朝說不定淺顯富戶家裡也能拿得出來,即便遵循現在標準一金即是一萬錢也不過445金罷了,天子歡暢時開口就犒賞一令媛,頂得上侯國兩年的財稅支出。
ps:口賦是最早的人頭稅,要求搭配周到的戶籍征稅體係,這套體係在漢初還承擔徭役,確保每戶都有一丁退役,要論軌製的周到性要比隋唐的府軍更強,以是漢軍戰役力媲美秦軍,幾可為曆代之冠。烏梅厚顏求個保藏,請書友們多多支撐一下,感謝!
平陽侯家放貸8100萬錢,樊它廣隻放貸700萬錢,這兩家放貸的總額不到9000萬錢,遠不及部分貪婪的貴爵動輒放貸數億錢,天子的好兄弟梁孝王劉武,死的時候家中窖藏黃金40萬斤,銅錢綾羅綢緞等產業不成計量,這此中就有很多是放貸賺來的。
漢初放貸是最贏利的買賣,因為放貸業貧乏有效的羈繫,超越5成的高利貸比比皆是,從宗親諸侯王到列侯、外戚、官僚、商賈、地主豪強都以放貸為業,放貸的目標固然各不不異,但層層疊加必定是加碼到淺顯農夫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