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論實因,再臨十秀】[第1頁/共7頁]
沈雲冇想到她這麼大膽,不過被她胸口那兩坨綿軟的肉肉擠壓這胳膊,倒是有點臉紅了。
“嗬嗬,看來這馬默多斯還擔憂我們會去哈裡發使館呢!”方謄轉頭看了一眼,笑著對沈雲道。
方謄冇把“厥後”說完,想必厥後還產生了點事。但沈雲也冇表情詰問了。十四歲的方謄,當時不過是淮南侯的季子,並冇有擔當家屬的權力,即便插手某個宴會,也不會被人特彆存眷。(未完待續。。。)
“我剛纔見你的神采,你是不是想接了哈裡發的國書?”方謄問。
沈雲和方謄特地提早半個時候來到漂渺居。徑直朝十秀寓行去。
那叫冬月的小女人也端著一個托盤,托盤上一壺茶兩個杯,臉上侷促又嚴峻,低頭小聲道:“這是我家的睡蓮螺,女人說,說讓兩位公子自行挑選!”
說到這個埃米爾?費薩爾?伊本?哈桑?伊本?阿齊茲?拉赫曼?古達(名字真長),必須申明一下,哈裡發人的名字是本身的名字加上父親和祖父的名字構成的。古達是姓,而埃米爾則是尊稱,翻譯為漢語是“酋長”。在哈裡發帝國,“酋長”相稱於大漢帝國的州牧和內閣綜合,對一個地區具有相對獨立的統治權力。
話說,這羅孃的年紀也不大吧?最多二十*,放在後代,指不定還在唱單身情歌呢!
方謄白了他一眼。又道:“你是不是又想用哈裡發的國書給內閣添點亂?”
沈雲卻看著羅娘那雙彷彿會說話的大眼睛,笑道:“一事不煩二主,我既然到了十秀寓,當然就該喝羅孃的‘觀蜂簇’,至於‘睡蓮螺’嘛,”沈雲轉向冬月,“你歸去奉告佑憂女人,下次定去佑憂寓討杯茶喝!”
“沈公子、方公子,內裡請!”羅孃的笑帶實在足的暖意,不過抬手時有點不天然。
方謄道:“你彆身在福中不知福啦!要曉得,當年羅娘但是帝都十大花魁之首,很多貴爵公卿,都以見她一麵為榮,當初羅娘那一夜的纏頭資但是要十萬金呐!這還要看人家願不肯意!雖說現在做了寓娘,整日裡拋頭露麵,但守身如玉的程度卻比當年還要鬆散,這麼多年了,還從未傳聞羅娘與誰*一度呢!遵循當年一夜十萬金的代價來算,你臉上這一吻,也值了徹夜的花消了!”
“侯爺,鄙人想問此次的晚宴你是代表鴻臚寺,還是您小我呢?”馬默多斯非常公私清楚。
說到這,他俄然反應過來,這句話有點幸災樂禍的意義啊!因而忙道:“哦,不是,我的意義是,我國的行政機構與貴國相差很大,遞交國書這件事可大可小,我們都是由奧古斯都的秘書親身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