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官

第二十四章 羊入虎口[第3頁/共4頁]

“那就如許悄悄放過,不想體例多從程家賺點好處?”方逢時猶疑道。

燈中間則是程家人作繭自縛授人於柄的那封嫁娶文書。若不是三人議事,方知禮必定捨不得點燈,這太華侈了。

彆人想要奪走蘭姐兒,略加威脅,你便逆來順受就去簽那婚書;有人路見不平,你卻嫌棄他多事。

把柄落到了方家手裡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本來在花溪這塊空中上,他和縣衙胥吏情麵是最熟的,遇事常常能靠著幾分情麵壓下去,被人抓了把柄不見得會如何樣。但此次那方應物卻號稱能直告訴縣,一下子就將他的上風完整撤銷了。

真是枉為人師,有這麼嫌棄本身女兒是禍端的麼?方應物大怒,從懷中取出阿誰小元寶,扔在地上道:“有甚麼不敢,這是五兩銀子!轉頭我家中再送你一畝地,一共算作十兩!”

連經曆了幾次事情,方逢時已經對小字輩方應物的確奉若神明,急不成待的問道:“秋哥兒,依你之見上麵將如何是好?”

不過花溪三村並冇有賽龍舟,一是因為花溪水流雖大卻急,水麵雖寬卻淺,溪流中還聳峙多少巨石,實在不是劃龍舟的處所。二是這畢竟是窮山村,造龍舟破鈔不小。

讀書人有讀書人的麵子,讀書人自有讀書人的尋求,豈能到處膠葛於俗務而不得脫身,豈能整日和我們如許的泥腿子做事?

回到自家,臨睡時回想起二叔爺的話,方應物俄然有所警省,發明竟然另有些事理。

方應物內心歎口氣,想問他的實在主張?他的主張就是拿去賣了幫本身還債!

卻見好久不作聲的二叔爺方知禮驀地拍案,叱罵方逢時道:“你好不曉事,看不出秋哥兒不想持續摻乎麼,那還冇完冇了的問個甚麼!

不睬解的話,能夠設想為在超市為哄搶便宜一分錢的促銷雞蛋而大打脫手的男男女女們......

方逢時恍然大悟,滿臉悔怨的對方應物道:“秋哥兒!是老叔我錯了,不該降了你的品格!縣尊大老爺那樣看重你,你將來必定要中秀才,必定該狷介於上!”

拿去賣了幫本身還債,這等因而損公肥私貪汙**......從未有此經曆的方應物感到有很大的心機停滯需求跨過。但錯失這個機遇,下次還能從哪搞來三十兩?

方應物非常無語,一肚子圖謀分贓的話,全被二叔爺之捧殺的堵了歸去。讀書人應當恥於談利,應當恥於俗務,這都是誰灌輸給群眾大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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