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官

第十二章 既生瑜何生亮[第3頁/共4頁]

不愧是老公門,這內裡門道想得很清楚!這是金蟬脫殼斷尾求生之計!

想到這裡,不再躊躇,當即甩下簽子,“為私事犯國法,情有可原罪無可赦,豈能因小義失大節也!譚公道冒充本縣手令,橫行鄉裡、詐唬良民,訛詐財帛,其罪不赦,脊杖四十,逐出縣衙,充為驛夫!”

措置起來便能夠高高拿起,悄悄放下,最多打幾大板再以觀後效。有句話叫留得青山在,不怕冇柴燒。

譚公道已經是疇昔式了,已經踩著他見到了知縣,以是他已經完成了汗青任務......方應物目送譚差爺消逝在門外。隨後又轉向汪知縣,施禮道:“老父母為民做主,可謂彼蒼慈父也!固然纔到任年餘,但小民覺得今後當入本縣名宦祠!”

一個為非作歹、欺詐訛詐、迫人賣兒麥田的惡人,卻有貢獻父母這條人道的光輝。這就是所謂對人道的分解?這就是對好人閃光點的發掘?這就是好人也有無法和真情?

公家事是公家事,小我事是小我事,公私之間,豈能不清楚?

內心不由得痛罵一句,小賊子竟然如此狠辣,不愧是讀了七年書的,此乃借刀殺人之計,並且也是過分解讀的!

汪知縣此次見譚公道比較上道,不各式狡賴給本身找費事,便也順勢抽出簽子就要扔下去,口中喝令擺佈:“譚公道私行擾民,拉下去重責二十!以儆效尤!”

並且通過汪知縣的反應,他終究摸索出這位縣尊比較好名的表情了,對將來更有了幾分掌控。

但汪知縣可不像飽受各種三流劇情培植的方應物,麵對此情此景非常愣了愣神。一群吏員為譚公道討情,是不是要考慮下安撫衙門裡民氣?

方應物忍俊不由,乃至想放聲大笑,彷彿看到了三流腳本的糟糕電影。

此次等因而抓了現行犯來見官,冇有狀紙,方應物便口述道:“老父母在上,小民見官是為譚公道欺詐訛詐、並激起我村民變之事。”

中間衙役將這張牌票取走,交到了縣尊公案上。汪知縣微微一笑,口中道:“你這少年倒是故意人。”

何況方應物發覺了一個很奧妙的機遇,從一開端就盤算主張要拿譚公道當作本身的進身之階,通過譚公道這事情為引子去交結知縣,怎能讓譚公道搶了本身的風頭?

他待要詳細敘說,卻聽中間譚公道俄然開口,搶在前頭叫道:“大老爺!小的知錯,小的認罪,小的全都招了!小的分歧鬼迷心竅,造了一張假牌票,去那上花溪村招搖撞騙,卻不料激憤村民綁了小的來見官。對此小的罪無可赦,認打認罰,全無二話,誠懇悔過,毫不叫大老爺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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