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軍政條例[第4頁/共4頁]
難辦,此事難辦!
霍韜正在策畫,方家的肩輿已經抬過來,霍韜與白湘靈一上肩輿,祁玉便往慶王府去了。
“國公爺,依下官鄙意,不如趁早上奏朝廷,引得北直隸存眷此事,將戚將軍押送北京,國公爺行事就便當很多了。”
戚英姿記得她那天哭了,許是喝了酒,她哭的稀裡嘩啦,自她十五歲上,爺孃老子一齊歸天,她就在佘家的佈施下餬口。這回佘爺爺去了,喜慶去了,大慶失落,小慶又說他要死,戚英姿哭的撕心裂肺,她回想她曉得她孃老子都死掉的時候,也冇這麼摧心肝。
“通敵賣國?”霍韜的確快聽笑了,這慶王爺的小舅子,好一張利嘴!
不止是人,連帶著那一艘裝滿了香料的漁船,一道不見了。
祁玉就有必然的從政經曆,他考中進士以後,被吏部派去雲南邊疆的一個處所當縣官,縣官當了三年,政績超卓,又被吏部派去戶部當了一個糧倉補給官,還冇等三年一次的考覈,他就升了戶部的倉場侍郎,即戶部內主管一個或者幾個裝糧食的堆棧的官,從六品。
霍韜仰著頭,吸一口氣,他想,冇這麼簡樸,北京另有個馬鳴衡呢,戚英姿被冤枉,馬世遠和貝兆楹是否有參與此中?
霍韜睃他,“本公方纔就聞聲了,這位大人莫要抵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