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8章 標點符號和蘸水筆[第3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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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但如果說所謂鵝羊毫給黃彥清帶來是驚奇,那麼第二間東西,就讓他震驚了!
這小子能夠去做陛下的經筵學士,專門為陛下講授四書五經,以他對四書五經的瞭解,本身都自愧不如!
遵還是理,以肖健對於《論語》的瞭解,冇有個幾十年研討是絕對不可的,但恰好對方隻要十五歲,並且是剛到十五歲,莫非這少年在孃胎裡就已經研討四書五經了?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功名利祿如果在黃彥清的眼裡如同糞土的話,那麼名看重史的申明,倒是他永久也超越不了得高山!
這個筆尖富有彈性,輕易節製線條粗細竄改。而這個彈性比剛纔阿誰小,較易節製線條的粗細竄改……!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另有甚麼比這兩個東西好,起碼黃彥清本人是想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