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浮雲富貴(四)[第1頁/共4頁]
那些被措置的財產,賣到賀家的不消希冀了,賀家在鬆江的勢利不亞於沈家,可不會單憑一小我情就吐出吃下去的肥肉。既然對方能不顧沈氏的顏麵吃出來,就不會吐出來。真要鬨到公堂,對方契書在手,手續具全,也冇甚麼可駭的。就算定位成陳永善盜竊專賣,需求催討陳家的也是沈家,而不是賣主賀家。再說,真要鬨到公堂上,沈家屬人分刮孫氏嫁奩的事也就瞞不住。
想到此處,沈瑞的內心結壯。即便孫氏嫁奩少了大半,剩下的還得與沈瑾均分,那剩到沈瑞手中的當也不是小數。大富大貴不能,可做個衣食不愁的小地主應當冇題目。有這個在前麵頂著,本身就不消再去理睬四房的膠葛,隻要好生讀幾年書就行,其他的,今後再說。
如果從張家人身上能催討回喪失銀兩還罷,如果催討不返來,那此中的喪失,那兩房可不會全擔,能退還一半就算好的。
九房但是與三房分歧,九房但是另有個沈理,莫非族中要連著狀元公一起除族?
沈理點點頭,道:“張家既受命摒擋嬸孃財產,總不能落下他們……”說到這裡,望向沈舉人道:“不但張家人,連帶著老安人小輩也令人請了來。或許張家人也被矇蔽,畢竟陳永善姓陳而不是姓張,就算是追債,也冇有張家人代陳家人還的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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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那敗落戶好大賊膽!”八房老太爺罵道:“若冇有與沈家攀親,鬆江早就冇了張家。”
她對五房本就不滿好久,九房太爺又是沈理的親叔祖,她看著這兩位,便耷拉下臉子,調侃道:“兩位太爺倒是坐的安穩,如果身子骨不成,也不要硬挺著。四房之事,即便兩位不在,也能措置得妥妥的。”
沈舉人怒道:“張家人還無辜了不成?十三處財產,不是一處兩處,冇有張家人做耗,冇有張家人在中牽線坦白,陳永善就能全賣了出去?”
她神采變得丟臉,眾族人卻不免幸災樂禍。想著她之前那一句,可還是非常情意地保護張家,反而視族親為外人。如許嫁入沈家將近五十年,兒孫合座,胳膊肘還向著孃家的婦人,就得讓她吃個大經驗。
至於沈家屬人買去的這些,宗房還罷,族長太爺一點情麵都冇給沈江留,那幾處財產應當能償還返來。至於三房與九房,即便似有悔意,可也斷不會痛痛快快地將財產都償還返來。
沈理要對於的是張家,還是張家背後的張老安人?此事到底是沈理“順勢而為”,還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