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小姐的禮物[第3頁/共3頁]
《水滸傳》,寫一本造宋朝反的書,八成書賣出去了,包拯的頭也冇有了。
“如果我們本身印書賣,能不能贏利。”包拯想這書坊既然開了就不能不贏利。
《金瓶梅》,包拯又否定了這個設法,這麼好的書還是不要讓它等閒傳播出去吧。
聽眾中有喜好聽評書的,也火急想曉得故事裡將要產生甚麼事,到包家印書坊買書的人越來越多了。人們也開端曉得有一個叫包拯的人寫的小說特彆出色。
“就它了,包冬籌辦,我寫書你來印,我們包家書坊印製的第一本脫銷小說就要出世了。”包拯信賴這傳世的名著即便早幾百年呈現仍然會有市場。
包拯想這麼高大上,鼓吹義氣千秋正能量的好書李大蜜斯必然會喜好。
包冬看著包拯拿著筆在那邊躊躇不決,半天冇有寫出一個字來。
至於脫銷書倒好辦,實在冇有包拯感覺本身能夠寫幾本好了,實際上是抄幾本。
包拯一聽也以為是這個理。如果手頭有幾本脫銷書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