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節 六路[第1頁/共3頁]
“泰山說得是,小婿孟浪了,明日便找張相公分辯。”
第二,號令嶽飛批示所部軍馬,在當年麥熟之前,光複京西路的襄陽府、唐、鄧、隨、郢四州和信陽軍。此中唐州和信陽軍又在原李橫鎮撫使司統領以外。
呼延庚拿起羊毫,簡樸勾了一個草圖,兗州位於山東與河南之間,兩麵夾攻便能夠處理。至於洛陽,呼延庚俄然想到,嶽飛是不是已經調到了襄陽呢?嶽飛眼下對朝廷的態度如何,不如現在一試。
最後決定由開封府尹兼任河南安撫使,但河南境內的禁軍歸殿前司直接批示。
嶽飛閉目想了一想:“飛曉得了,信使稍帶,待吾手書一封,稟告樞密院,本年以內,定然光複洛陽。”
每路設置安撫司掌軍事與民政,簡稱帥司;轉運司掌財賦予轉運,簡稱漕司;提點刑獄司掌司法刑獄,簡稱憲司;提舉常平司掌常平倉與貸放錢穀等事,簡稱倉司。
此次上元節大家都封賞,藉著升官的當口,六部九寺的官員們來了次大變更。
各司設大使一人,幕僚多少。這些幕僚並不是主官的私屬,而是有品級的官員,由主官和吏部兩重考覈。
第三,明言此次出兵,是北伐金賊的前奏,“不以襄陽六府,為界,而期洛陽會師”要在洛陽會師以後,“先複西京,併力北伐。”並且承諾,在規複洛陽以後,封嶽飛為武昌節度使。
從汴梁直接下文給韓世忠、嶽飛、劉光世等人,是一次摸索,以探明南邊諸將對朝廷的態度。
在汴梁的大小官員,不管表示如何,畢竟都顛末端四次汴梁之圍的磨練,能夠從命圍城期間的軍事化辦理。
顛末四次圍城,汴梁可算是開端安寧下來。四次圍城,金兵的氣力被逐步的減弱,眼下若不顛末耐久籌辦,金兵有力打擊汴梁。但汴梁還談不上高枕無憂,因為兩翼的洛陽和兗州還都在金兵手中。
“小婿確有此設法。”
使者日夜兼程,十天以內,就到了嶽飛駐軍地點的鄂州(武昌),號令包含四項:
“令江北三大將全線北上,到淮河與朝廷相接?”張叔夜問,“朝廷已經宣佈趙構為背叛,這號令就直接發給嶽飛、韓世忠、劉光世了?”
因此後代史乘上就會記下,呼延庚本不想當天子,但為了本身的家人不得不當吧。
第四,付出六萬石米,四十萬貫錢,以作軍需。四十萬貫錢以十萬兩銀和五千兩金折支,當時金銀尚未作為獨立的貨幣利用,這些賦稅運輸不便,當在洛陽城下交割。又另加二十萬貫錢“充犒設開赴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