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試問妻姊妹[第1頁/共3頁]
這時西廳內幽微的燭火下,嶽父和嶽母的眼睛,都如箭般地釘在本身的臉頰上,高嶽略微想了下,低聲但卻很必定地說:“是小婿的錯,因阿霓和芝蕙有孕在身,小婿於官舍裡貪念肉慾不知矜持,廢弛了昇平坊院中的女兒明淨。”
“開口,無恥敗類!”崔寧將弓給擲下,又從兵蘭裡取下把橫刀來。
“怪不得你先前不納妾不納妾,還覺得你是個平淡君子,本來一向起著奸占雲和的心機,還想妻姊妹,那頓時我如果死了,你還不得學蕃子(以下劃去)。”
“怎會有如此的......莫非你給雲和再嫁找的人選是個蕃將,還要奉養蕃將的兄弟們?不成不成,千萬不成,蕃族這類風俗幾同禽獸耳,我昇平坊院中女兒,嫁給進士或軍將都無妨,可必須......”
“妻姊妹?”崔寧牙齒哢噠哢噠顫栗著,喊出這句話來。
“實不相瞞,確切如此,嶽不能始亂終棄,要對雲和任責。”
“阿父,我現在好歹是四品,勒死我不好。”高嶽東躲西閃。
“既然夫人出言寬宥,高郎可速去。”崔寧立即說到。
“雲和是昇平坊院中的女兒,她再嫁為誰,天然有她阿父阿母籌辦,高郎不必擔憂。”崔寧不覺得意。
“你還真當高郎是婦家狗了?”柳氏的調子高了幾度。
這時,高嶽翻翻眼睛,看著一本端莊解釋的嶽父,終究咬咬牙,又問了句“又比如,夫兄弟,妻姊妹......”
“你,你在官舍裡不是另有婢女(阿措),不能拿來解解乏嘛!”崔寧非常活力。
“阿父,你若殺了嶽,阿霓和霂娘可都冇了下落啦!”高嶽這時飛身上去,抱住泰山的腳,要求道。
“小婿對天發誓,小婿此生後隻要雙妻一妾,絕無他想。”
“阿父,阿父。”
“禽獸休走!”崔寧鬚髯戟張,怒發上指,抓起了弓,繞廊追高嶽,“我非得把你用弦給勒死不成。”
他瞥見,嶽父從廊下的兵蘭上,取下張六鈞弓來。
“雲和再嫁,若不遇好人家,又該如何?”
夫兄弟,妻姊妹,也是當時西北蕃族的婚姻風俗,簡樸地說,“夫兄弟”就是一名女子同時嫁兄弟倆,而“妻姊妹”便是一名男人同時娶姊妹倆,實在如許是萬惡而掉隊的中古社會出產力所決定的。
這時,崔寧的話語開端結巴起來。
“嗯,是有此風俗。不過我出鎮邊疆,也明白羌胡為何有此風俗,他們所居的風土卑劣,有女子嫁來就不輕易,妃耦身後,也不能任女子守寡,故而有娶後母、納寡嫂的風俗,後母、寡嫂所生之子,也視如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