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雜給五萬貫[第1頁/共3頁]
至於斛鬥米,遵循比例,二十萬石的話,中心和處所是一比七分紅,也便是說運給京師兩萬五千石糧食便可,加上腳價、耗損,交五萬石也夠了,其他十五萬石儲存在赤崖倉當中。
最後,纔是上供應京師朝廷的錢,共是十五萬貫。
終究,終究,當時當集賢院正字,一個月俸錢六貫,還要靠阿霓脂粉錢補助家用的光陰,一去不返了。
館驛錢,這部分錢也要參軍資錢裡支取。
聽到韋執誼的測算,高嶽點點頭,便表示他進一步說下去。
修造甲仗軍火用度,這倒是小支出,因朝廷現在承諾出,比如李適就要給興元府三萬貫,專門用於修造兵仗;
聽到這個數字,高嶽也不由得驚詫,他方纔到任興元府少尹,就忙著帶軍隊出去兵戈,冇想到享用獨鎮一方的雜給用錢竟然可駭如此!
高嶽不由得敏捷在心中算了一筆小賬——現在他為興元府少尹,我唐的表裡官俸料軌製規定,為京兆及各府大尹者每月俸錢八十貫,為少尹及長安、萬年二赤縣令者,每月俸錢為四十貫;他還兼任梁州刺史,每月俸錢為七十貫;又是三州都團練使,每月得使職俸料錢一百二十貫;身為梁州刺史,又有“知軍事執刀錢”每月七十貫,彆的雜給錢三十貫——也便是說他光是從朝廷度支司那邊,每月就能得俸錢三百三十貫錢,一年便是約四千貫錢,就這還不包含所謂實封一百戶和就任興元府少尹、梁州刺史在本地所得的職田米。
韋執誼便說,軍資錢外,另有興元府的“雜給用錢”,每年的額度是八萬貫。
“先前聖主又送四千淮西兵來,本鎮兵額也向上增加,即官健(白草軍、淮西兵這些正規步隊,由送使錢養著,節度使一級的財務)額度為一萬一千,土團(州兵連合實弟,由留州錢養著,州一級財務)額度為五千,官健需有口糧、衣賜、雜賞,土團需有追集用的糧醬菜,再加上府州官佐的俸料支用,如此軍資錢每年合計為三十二萬貫。”
官田、公廨田、軍屯田合在一起,約可得糧穀十五萬七千石,現在每鬥穀物均價約七八十文,那麼折算為錢的話,大抵為十二萬貫錢;
現在又來了每年五萬貫的“雜給用錢”,我去,怪不得那馬璘能在京師花二十萬貫錢來修治中堂。
劉德室倉猝答覆說,因官田、公廨田和職田,都是用佃農耕耘收割,而佃農底子冇有勞動主動性,田荒的神態時有產生,以是收成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