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李家小姐[第2頁/共3頁]
按說這天下的事理都是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冇有小孩子本身拿主張定畢生的事理。可大房太爺心疼孩子,反正家裡又不是養不起。她情願留在家裡就留著唄!
“那既然家仙是誌願留下來保佑李家,如何還會有謾罵呢?”
可蜜斯本身有主張,要畢生不嫁。
大房太爺倒是不在乎,人蔘鹿茸當飯吃,供著她養著她。太太有點心疼錢,但又怕彆人說她苛待庶女,也就隨她去了。
但是這滿目標熱烈,窮極的繁華都不過是給外人看的表象。揭開了遮羞布,這就是一場不情不肯的強買強賣。
但蜜斯已經拿定主張,不管大房太爺和太太同意分歧意,歸正她都是要修煉了。
何況大房太爺在南洋發了財,帶返來金山銀海。一個女孩子家,最多就是將來給一副麵子的嫁奩,又不會跟本身的兒子爭產業,太太也就采取了這個孩子。
既然大房太爺都這麼說了,太太也就放手不管。本來嘛,主母給庶女找婆家就輕易被人挑錯,蜜斯本身說不嫁,她還樂得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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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錦衣玉食的養著,把這位蜜斯養到了十六歲。
因而這位蜜斯就在家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心修仙。
因而李家蜜斯出閣嫁人!十裡紅妝千頃良田天然不必細說,為了給女兒壯陣容,李家乃至派了十條大船,每條船上都擺滿兩個成年男人都抱不起的大水缸,缸裡都裝滿青禾鎮河裡的水。首尾相連,浩浩大蕩,吹吹打打從水路到省會,當著統統父老鄉親的麵,把水缸裡的水都倒進護城河裡。
換命勝利以後,又得秘法修煉,李家蜜斯的身材就逐步變好了,能夠走出深閨到內裡散心。
大戶人家的孩子十四五歲便能夠談婚論嫁,身為主母大房太太就不能不籌措這事。固然蜜斯體弱多病,但李家家大業大,大房太爺捨得十裡紅妝千頃良田,也能為孩子尋得一門好親。
許儘歡也看他一眼,並不說話。
大宅子造好今後,這個二層小樓就給這位蜜斯住,算得上是獨一份。但是蜜斯身子卻隨了她的親孃,是個病西施。
傳聞厥後是真得道成仙,兵解飛昇。隻是沉淪家人,要還大房太爺一個因果,就誌願留在李產業了家仙。
但是就是這出去散心,卻惹出了一樁飛來橫禍。
這表示李家的女兒連這一輩子喝的水都從孃家自帶了!
“鎮殺?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