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到了離開的時候[第2頁/共2頁]
我手裡捏著那張信箋,它流露了趙宏美是如何整垮喬家的,但卻不能作為物證呈上公堂,因為買賣歌女在本朝是合法的。即便擄劫婦女,就成果而言冇無形成實際影響,那也不會受太大的科罰。
我每天都去找梁氏,她固然不耐煩,但垂垂地也不管我了。
“呃,風趣……倒也不是很風趣……”該說是傷害吧,我本想說我都快失身了,但又止住了。
一想到趙宏美再次回到江都的啟事能夠是因為我的話,我就感覺有些坐立不安。
明顯趙宏美是反派,我卻說他有“配角光環”?……
據查,喬府五年前就已經不複存在,地契在一個姓趙的販子手裡,而這個姓趙名宏美的人,就是做下擄劫良家婦女之事的人。
是的,梁氏有孕在身了。
她被我問得紅了臉:“如何能夠。”
江都是本州知州的駐地,是以秦家二蜜斯擄劫一案上交到了知州手裡,一下演變成了全州的大案。
我點了一根菸抽,簡尼湊過來問道:“你碰到了阿誰?……”
我點點頭:“的確有些毒手。”
不過,疇昔的事已經疇昔了。
“這也冇體例,百密總有一疏。”我道。
簡尼抱怨道:“上麵的人做事太不詳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