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第66章[第1頁/共1頁]

故大邦以下小邦,則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則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邦不過欲兼畜人,小邦不過欲入事人。夫二者各得所欲,大者宜為下。

大邦者下賤,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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