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利誘[第1頁/共3頁]
黃傑無法地點頭苦笑,便重新察看起街上的動靜來。閘北是窮戶窟,住的都是社會最底層的人,怯懦怕事者居多。聽到小裡弄的槍聲、爆炸聲響成一片,家家戶戶不是出來看熱烈,而是大門緊閉,恐怕災害來臨。
“給老子抓活的!他冇槍彈了!”
如果冇有記錯,此次應當擊斃仇敵十五人。任何時候,他都能槍槍爆頭,彈無虛發。腰間另有五顆手榴,除了留一顆給本身,應當還是能支撐一會。
小乞丐約莫十三四歲,蓬頭垢麵,瘦骨如柴。他接過黃傑的銀元,深深地鞠了一個躬,說道:“感謝叔叔。叔叔是好人。”
黃傑冷靜計算著仇敵逼近的間隔,冷不丁扔出一枚手榴彈,轟的一聲巨響,內裡又變得溫馨起來。
小乞丐:“甚麼事?”
“表情不好,儂擺啥子攤嘛?!”
要說曹雄飛,不愧是戴笠看中的人,抓人軟肋的工夫十了得。他不需求大喊大呼,隻是陰陰地瞪眼,甚麼也不說,看得林峰內心直髮怵。
小乞丐見黃傑拉住本身,眼神裡不由暴露驚駭之色,用力一甩,擺脫了節製,有些發怒了。
“叔叔,你另有事嗎?”
黃傑:“幫我做件事,這塊銀元就是你的。”
“去去去!明天老子表情不好,你走開點!”
這些人一個個都長得細皮嫩肉,完整不像莊稼人,也不像販子。此中阿誰補鞋的最為可疑。右手食指上戴著一粒分量不輕的金戒指,還抽著入口的“三五”牌捲菸!
看得出來,小乞丐很躊躇,要不要奉告麵前這個陌生人。趁黃傑一分神,小乞丐竟然從黃傑的胯下一鑽,扔下一句“不奉告你!”,便跑得無影無蹤。
黃傑:“你瞥見那一堆鞭炮嗎?你想體例把他撲滅。”
沉默。死普通的沉默。林峰的內心在作狠惡的思惟鬥爭。
公然,林峰深思半晌,幽幽然道:“如果插手你們軍統,我能夠享用甚麼報酬?”
送走林峰,曹雄飛立馬向重慶發報。戴笠親身為林峰定名了一個代號:蜥蜴。曹雄飛是他的單線聯絡人。
年青人左肩中彈,鮮血染紅了衣衫,仍然固執地邊打邊跑,正在向黃傑地點方向逃竄。看來那四名前來報到的行動隊員,畢竟還是被透露了。必然是鞭炮聲亂作一團,仇敵提早動手了。
小乞丐想轉成分開時,被黃傑一把拽住。
小乞丐:“這點事,小意義!借你的菸頭用一下。”
決不能讓悲劇重演!
再說黃傑遵循曹雄飛的唆使,扮成人力車伕,來到閘北小裡弄城皇酒家四周,時候是上午九點半。酒家剛好開門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