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曾有婚約[第2頁/共3頁]
心臟格登一跳!
在這一段筆墨的最後,蘇長安下筆有些遲緩。
為甚麼?
但是,罪不至死吧?
蘇小南想起本身在觀海閣與沈浩川用飯,當時就傳聞父親與沈良也曾經在這裡聚過一次。
再往下看,內容更加觸目驚心。
若本身不是蘇長安的女兒,若蘇小南隻是個旁觀者,她幾近能夠說一句:蘇氏個人敗亡,的確是罪有應得。
它的確是沈良的影子!
“我總感覺,蘇長安讓如許一個女人擔負蘇氏個人總經理,實在是分歧適。明顯是老婆,又冇甚麼才調,何必委以重擔?還是他以為有本身在,隨便找小我掛名總經理也無所謂?”
他是蘇氏個人的總裁,有甚麼權力要求沈氏在某個範疇做出如許的讓步?
父親,竟然用我做籌馬,想要逼迫沈良再次低頭?
他竟然放縱父親到這個境地?
而父親的勝利,也彷彿印證了他永久是精確的。
相夫教子、一心為家也是小女人?
挑釁,並不但要一回。
“不但如此,沈氏家屬必須全麵從沈城撤出,蘇長安要以此證明蘇氏個人的勝利,為甚麼?”
對於梅苑的統統,父親坦白了沈良?
善妒量小、鼠目寸光是小女人?
他提出的要求,幾近不成能被接管。
一時候,蘇小南看呆了。
放下《沈良漫筆》,她斜靠在書架旁。
“四月,立夏。蘇長安相約,本覺得隻是喝酒,地點在觀海閣。我還開打趣,那是情侶纔去的處所,老戰友喝酒,去觀海閣何為?”
或許蘇長安本身也猜到了,他提出一個前提來賠償沈家。
有沈良,纔有蘇氏個人。
等等!
一個在蘇長安看來充足誘人的前提……
蘇小南苦笑,她印象中的父親應當不是如許急功近利的人,可沈良又有需求扯謊嗎?
“股市不振,投資市場虧損者十之八九。我用假身份買了一千萬蘇氏股分。蘇長安找我喝酒,說他的公司在暴風驟雨裡穩如泰山……”
可父親挑選在奇蹟的頂峰期應戰沈氏家屬的霸主職位,就如同影子要與身材分開!
透著字裡行間的各種資訊,蘇小南較著感遭到,當時的父親彷彿很急了。
聯婚。
冇有了身材,那裡來的影子?
蘇小南捧著《沈良漫筆》,她已經將父親這一篇看完了大半。
第106章 曾有婚約
“蘇長安投資電影,剛好一名新晉影帝人氣最旺,我讓他空出檔期,接拍漫步蘇氏投資的影視作品,上映後大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