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久違了郡主[第3頁/共4頁]
世上就是有那麼一種人,能夠將本身隱在人群中不引發任何人重視,那種人,普通都是受過特彆練習的,比如她身邊的暗衛。
接下來每一天都有一名捕快被殺,身上全數都留有“死”字。直到前兩天,府衙的人閉門不出後,纔有兩人逃脫,但同時卻有蒼存亡亡。死者身上仍然有“死”字。殺人伎倆不一,但個個死前非常痛苦。
崔大人這時候才帶著一幫子人浩浩大蕩過來,見抒怡對他點頭,一個趔趄,差點一頭栽倒在地,被身邊的鐘捕頭眼疾手快拉住,崔大人已經將近崩潰,“到底是誰,如此喪芥蒂狂?就算府衙在辦案過程中獲咎了他,莫非真的就要讓全部府衙的人陪葬?即便真的是衙門獲咎了他,那禍首禍首也應當是我這個知府,為甚麼不乾脆直接殺了我?”
既然不是他曾包辦過的案子,那為甚麼凶手要敲碎每一個死者的膝蓋骨?抒怡百思不得其解。找不到線索,隻能詭計從凶手再次動手的時候當場抓住人了。府衙現在加上還剩十幾名捕快,加上崔大人和師爺,也不到二十人,抒怡將人分紅兩人一組,又派了刑部捕快守著。
張良滅亡的屋中幾近全部房間都沾了血,血應當是從雙腿的動脈處流出來的,但是,他卻不是失血過量而亡,較著是被毒死的。已經流了這麼多學,再下毒,豈不是多此一舉?除非有一種能夠,凶手冇偶然候漸漸等他血流儘而亡。莫非當時凶手就在這屋裡,獲得她們即將趕到的動靜,才下毒的?
二十七名死者,有中毒死的,有重傷死的,死因分歧,但是,每名死者身上都有幾個共同點,一是,統統的人雙腿都被毀了,全被重力敲碎了膝蓋骨。二是,死者生前都經曆了極大的痛苦,不管是毒藥,還是重傷,在滅亡之前幾近都生不如死。三是,每名死者身上都有一張白紙,白紙上大紅的“死”字筆跡不異。就連寫字的紙張和硃砂都是一樣的。
抒怡沿著血跡漸漸尋覓,一起顛末窗台,到了內裡,內裡窗台牆根下有一個血足跡,看大小,是成年男人的。抒怡猜想,這個足跡應當就是凶手從視窗分開時留下的。可惜凶手在屋裡走動時避開了血跡,腳上沾的血不是很多,在地上踩了兩個足跡後就冇有了。
抒怡翻開那人臉上蒙著的黑巾,是一張淺顯至極的臉。這小我,讓她想到了給張良送信的鄰居。
凡是連環殺人,凶手必然有甚麼目標,或者遵守著甚麼規律,比如遵循某個典禮,某項傳說等,或者表示著甚麼,比如一些受了刺激心靈扭曲的人見到某些人就會獲得表示。即便這個針對公門中人的案子,背後必定也埋冇著甚麼凶手的某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