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章程既定[第1頁/共4頁]
――提高教誨:來歲公佈簡易識字講義和百姓必讀講義,改學部為教誨部;維新二年,推行廳州縣簡易識字黌舍;維新三年,創設州裡簡易識字學塾;維新四年,推行州裡簡易識字學塾;維新六年,群眾識字義者需達百分之一,維新七年,達五非常之一;維新八年,達三非常之一。
楊度快步走近了大殿,感遭到統統人的目光都集合在本身的身上,微微一笑,取出了摺子――這但是他和康梁等人這些天來日夜奮戰的服從,滿朝文武恐怕做夢也想不到吧?
“朕覺得前法部主事陳景仁所奏請一事很有見地,現仍重新啟用,官複原職。”天子頓了一下,“至於於式枚,朕還冇有找他算賬呢。”
――處所自治:前已公佈城鎮鄉處所自治章程,來歲公佈廳州縣處所自治章程,籌辦城鎮鄉處所自治,設立自治研討所,今後續辦城鎮鄉和廳州縣自治,至維新五年城鄉自治一概建立,維新八年廳州縣自治一概建立。
“朕意已決,預備立憲若要取信於民,不成不加快,務必早建國會。”
“孫徒弟剛纔的話朕感覺很有事理,一旦開了國會,確切能夠‘本日劾軍機,明日劾督撫’……但不開又能如何?人言可畏,以訛傳訛不免誇大,如不給小民一個出氣的由頭,一味打壓,他們對朝廷的怨望不但不會消停,反而會愈演愈烈,到最後落得個不成清算的園地。前人雲‘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有國會這條涓涓細流疏浚,總比水愈漲愈多發大水好吧?”
孫老頭的話音剛落,主張緩行的保守派,主張速行的開通派便在朝堂上相互掐了起來,兩邊口水戰不竭,陣容比方纔還要熱烈幾分。前者進犯後者“操之過急”,“取禍之道”,後者痛斥前者“見地不明”、“陳腐亂政”,一時候好不熱烈。不過細心看去,主張速行的要麼是各部中職位較低的新銳,要麼是手握大權的疆臣,而主張緩行的多數是一班老頭和宗室,武將們倒是一邊倒地支撐速行。
――諮議局:本年已經籌辦,來歲一概推舉創辦;維新二年,公佈處所議員法、處所推舉法;維新三年,改各省諮議局為各省議會,重新推舉議員;維新五年,設各州、府、廳議會,推舉議員;維新七年,設各縣議會,推舉議員。
――任務內閣:來歲正式仿行,名單皆由欽定,維新二年待國會揭幕後再行推舉,維新三年起正式擔負任務。
至於詳細的行動,則是憲政編查館楊度的事情了,隻是他不過四品的官位,冇有列席朝會的資格,寺人們拖長了調子,將“宣憲政編查館楊度覲見”的聲音一起路通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