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三條人命[第4頁/共4頁]
“今後縣委辦公室要錢,總要費一番周折。我不得不保衛縣委書記的權威與莊嚴。我將胡長標召到縣委,很不客氣地問他,財務局在誰的帶領之下。他說縣委、縣當局。我奉告他,財務局及全縣統統部分都在共產黨帶領之下,都在縣委帶領之下。如果縣委及其辦事機構縣委辦公室遭到無端刁難,縣委將考慮派一個能接管縣委帶領的人當局長。胡長標愣了一下,承諾果斷按縣委的要求辦。時隔不久,胡長標又故態複萌。是可忍孰不成忍,我找到馬縣長,籌算就撤胡長標職務事的議一議,同一熟諳後,再到常委會上通過。我果斷要撤,縣長馬誌果斷分歧意,說胡長標事情成績凸起,他所帶領的財務局年年被評為全省財路扶植先進單位,他本人也多次被評為全省財務體係優良事情者。再說,我們縣是貧苦縣,每年還要靠他到省市弄些錢返來,對付各種事情需求。撤他的職對全縣群眾不好交代,對全縣的事情有較大的負麵影響。兩邊分歧不好彌合,我冇有善罷甘休,仍對峙要求召開了常委會,馬誌仍表白了不撤的態度,我列了撤的各種來由,其他常委會們多數說些模棱兩可的話。正對峙不下,列席常委會的縣人大主任孫淩雲說,財務局長是行政乾部,屬當局官員,是不是先請人大議一議。成果,罷免的事不了了之。”
“是你要去的?”他劈臉蓋腦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