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爭搶形象代言人[第2頁/共4頁]
梁剛問:“你感覺,高記者跟我保舉的這個形象代言人如何樣?”
我說:“本來,你,我,高迎春三小我,我們一起高歡暢興吃個飯,蠻好。你又叫了應教員,你想想看啊,我一個縣委書記,到在我們縣做工程的民營企業老總這裡用飯,本身就不對,你再叫一個美女作陪,而這個美女又是我曾經救過的,若傳出去,你說,我這個縣委書記無能得下去嗎?不是我不想吃這餐飯,我很想吃這餐飯。但是,但是,我能吃得下去嗎?我能吃得安穩嗎?我真戀慕我們在省會啊,想如何吃就這麼遲,想如何鬨就如何鬨。唉,實在是冇體例啊。”
我說:“高記者,你跟陳總說一下吧,免得陳總高低摸不著腦筋。”
“應教員是西席,西席應當屬於公事員體係吧,不顛末您同意,我們如何敢禮聘呢?”陳總說。
我問:“我們還要在這裡用飯啊?”
高迎春說:“人家常書記內心裝著大眾,時候想著大眾,如何能記得麵前的這個小女子呢?”
“好吧,你既然這麼說,那我就給華莉打電話吧。”高迎春取脫手機,跟華莉說了一通後,把手機交給我。
“好。”應教員出去回電話了。
“人家是收集名流,還用得著我認啊。你在病院時,她也在病院,我去采訪過她,當然認得啊。”高迎春說。
我把手機還給高迎春,低著頭,像一個犯弊端的小門生,喃喃自語說:“好吧,用飯吧。”
應教員自發走了出去。
“你是應姍紅,應教員?”在我的印象中,應姍紅應當是不施粉黛,樸實安好,天然純粹的模樣。就是“淨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的阿誰模樣。現在的這個模樣,這個打扮,有些當代,有些過了,另有一絲絲“妖豔”,與我印象中的阿誰應教員有著激烈的反差,讓我較著不適應,怪不得我認不出來了。
“如何不對啊?”我問。
我有些叫屈地說:“華莉幾次跟我說過,一個縣委書記,不管在甚麼環境下,都要儘能夠闊彆美女。你把應教員叫到一起同桌用飯,華莉如何想?我跟華莉如何說?”
“你問我乾甚麼?我又冇招惹你。”梁剛說。
應姍紅有些委曲地望著我,眸子在眼眶裡直打轉轉。
“你不用飯了?”
“這個陳總,反應很快啊,幸虧我搶先了一步。你奉告陳總,讓他到我這來,不要開車。”梁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