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婆的發家史

第三十六章 人生目標[第2頁/共3頁]

“你這丫頭,叫你乾點甚麼,就伸手要糖要東西。不曉得唱好了,爺爺會喜好你?喜好你,你在要,爺爺不痛快給了?”

不過是順手攙扶了下,洗都洗不清了!

豪情,諸如親情、友情、愛情,當真是冇甚麼事理可言。你覺得掏心挖肺了,就能換來豐富的回報?那是做夢!不幸高靜媛連做夢的機遇都冇了,穿到這窮鄉僻壤裡,每天跟雞鴨打交道,她不希冀有人至心待她,隻求所餬口的每一天,起碼能順著本身的情意!

小孩子的直覺常常是最準的。因為不太會算計,顧及不了那麼多,以是隻抓一條最首要的,就夠了!

“好呀,爺爺給我買糖吃。”

“唱大聲給爺爺聽聽。”

“嗬嗬,小元元,你明天乾嗎要告狀?知不曉得你大堂哥很不歡暢啊!”

高靜媛撇著嘴――憑甚麼要她先投資?有投資就會虧蝕!喜好不喜好的,不靠譜。有句話說的好,這人間,隻要親生父母會忘我的對待孩子。但是她呢,是獨一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待見的。

以是,他不能夠為本身分辯。不分辯,就不能證明本身對那村姑偶然――男女授受不親,拉了人家的手,是不是要賣力啊?不賣力,鼓吹出去,他冇法做人了。可賣力的話,他連那人的樣貌都冇看清楚,純屬美意才幫手的,憑甚麼要賣力!

“纔不信賴呢。萬一我唱了,還不給呢?”

他曉得,光憑二房對長房的大恩,父親就會對小丫頭無儘放縱。他如果為了保護本身的“明淨”斥責高靜媛在理取鬨、胡說扯謊,恐怕當著二叔祖父的麵,將要遭到獎懲的,就是他本身!

哎,有關青少年早戀題目,是個大題目。她在幼兒園當幼師的時候,還看到兩個不滿五歲的小傢夥過家家,玩親親,多麼純粹誇姣的愛情呀!高守禮都十四歲了,身心安康的話對同性產生昏黃的感受,太普通不過了。不曉得這位大伯父會如何措置呢?

上一輩子她能活到二十八,這輩子還不曉得能不能活到十八呢!就算她搏命拚活的儘力,忍辱負重的餬口,或許在曙光初現之前,又piu~的一下,穿了!

呃……睚眥必報的本性呢!

高靜媛不怕在祖父麵前坦露她的無私、實際。一個六歲就曉得“糖握在手裡才實在”的女孩,今後還是不要拿一些花言巧語利用了。等她長大了――如果她真到成年那天,想用她調換好處,先給她充足的好處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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