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是隔壁老王[第3頁/共3頁]
王旭已經看出來了,許家珍打孩子,不是因為鳳霞拿了燒雞,而是燒雞被吃了一口,許家珍想送過來也不可了。
要曉得,真正的特派員來自延安,身份非常特彆,是來白洋澱聽取事情的。
“咳咳...比來感冒了,嗓子不太舒暢!”到了這個時候,餘則成還在硬撐,看得王旭直點頭。
冇答話,小丫頭看上去很想吃,卻不敢真的討要,更不敢下來。
現在他看到了,許家珍的院子裡,有很多洗好了,正在晾曬的衣服。
疑似鞏俐的少婦,隔著牆頭,卻生生的問道。
餘則成也是個講究人,接過話茬,笑道:“是怕豬頭肉的味道,稠濁了酒的芳香吧?”
之前王旭還在想,繁華被抓了壯丁,許家珍孤兒寡母是如何餬口的。
隻是繁華一走三年,一點動靜都冇有,餬口的重擔全壓在她的身上,餬口的苦,讓她的目光中帶著幾分憂愁。
固然冇有三年血賺,極刑不虧的設法,也樂得本身多一名美人鄰居。
小丫頭還是不說話,趴在矮牆上,一個勁的咬動手指。
在那之前,根基都是小打小鬨,近似白洋澱這類,伶仃擊斃鬼子百多人,擊傷無算的勝利,已經充足巨人多吃一碗紅繞肉了。《平型關大捷,不是伶仃作戰,有友軍分擔壓力》
這是一個固執的女人,長得標緻,但是很有骨氣。
反過來,1940年一根小黃魚,足以買個清朝的瓶子,明朝的碗,帶到實際去纔是一本萬利。
這些衣服的款式有點像校服,並且全都是女式的,遐想到青玉街不遠處,有一個女子黌舍,明顯許家珍常日裡,就靠給門生洗衣服贏利。
“換處所了,挺好,這裡不但寬廣,另有種大隱於市的錯覺,是個好處所。”
入眼,叫鳳霞的小女孩,正抓著一個咬過一小口的雞腿,被疑似鞏俐的許家珍暴打。
王旭拿起燒雞來,主動走疇昔,開口道:“拿著,歸去給媽媽吃,就說是隔壁的王叔叔給的。”
接下來的一天,買傢俱,換床鋪,清算院子,就成了王旭的首要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