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隔壁老王犯案[第2頁/共3頁]
“但是題目就在於固然冇有證據但是薛老二一口咬定就是大嫂戚氏和隔壁老王害了本身大哥,固然他冇有殺人的證據,但是戚氏和隔壁老王的事情大師多多極少都還是有傳言的。”
林逸塵冇有想到竟然真的看到了這東西。
“但是既然冇證據那麼知縣大人也就不消難堪了吧?”林逸塵看著陳嚴扣問到。
“話可不能胡說,我恪守婦道何來此事,定是你漫衍謊言毀我明淨,你真是好狠的心啊。”戚氏矢口否定,然後指著薛老二說到。
“證據?如果有證據就好了,如果有證據知縣大人就不會鞠問了那麼久都冇拿出來了。”
估計是因為這案子太顫動了,以是看的人多,林逸塵和陳嚴出來也就冇有人說甚麼了。
“大人,你必然要為草民做主啊,草民所言句句失實啊,我大哥必定不是死於不測,是戚氏夥同姦夫害了我大哥。”見戚氏反口咬本身,把本身的所為規定為爭奪產業,薛老二必定也不會坐以待斃,也不會乾。
額,順口?我這也是剛學的,固然說在當代的時候說了很多次,不過不是也該防老宋了嗎?
“在戚氏右邊的就是老王,你還彆說隔壁老王還挺順口的。”
固然說穿越也有個把月了,不過本身還真的冇有來過衙門,畢竟這也不是甚麼好處所,本身又不是當官的。
剛出來林逸塵就看到了《戒石銘》
“我早就看出他們兩個有鬼了,冇有想到竟然是真的。”
三小我?林逸塵曉得那屍身應當就是死了的薛老爺,那女的就是他老婆吧,但是彆的兩小我一個應當是死者的弟弟了,另有一個又是誰呢?
看著麵前的修建,林逸塵發明那電視劇裡的衙門的確弱爆了,底子就冇有如許的氣勢,林逸塵也冇有想到一個小小的縣衙竟然有如許的氣勢。
《戒石銘》銘文出自於五代蜀主孟旭的《令箴》原文見宋張唐英的《蜀壽機》和洪邁的《容齋續筆》,共24句。宋太宗刪繁就簡,摘取此中"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四句,頒於州縣,敕令勘石立於衙署大堂前。
不過這也就難怪為甚麼淺顯百姓會對縣衙有驚駭感了。看來這也是縣衙造勢的啟事吧。
“這案子你曉得多少?”林逸塵現在也獵奇了,但是這裡的人你一言我一語,說的也很亂。
大堂中間跪著三小我,然後一具屍身被白布蓋著。
“真是冇有想到那戚氏竟然和隔壁老王有染。”
現在那明鏡高懸下方知縣端坐於上一身官袍,倒是有幾分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