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的青春

第三章:判決[第1頁/共3頁]

而消逝了兩天的江林,在江楓被勝利送進看管所後,也終究呈現了。江嘯文接受不起打擊一病不起。貳內心清楚的很,江楓是被這個同父異母的親大哥給讒諂了。

差人在審了江楓兩天,江楓都冇有說一句話。但是刀上有江楓的指紋,就算零供詞,江楓殺人的罪名也必定是建立的。第三天稀裡胡塗的江楓就被送進了看管所。警方也將證物以及連鎖旅店老闆的“證詞”移交給查抄構造了。

當天,江雨高金禮聘了狀師為江楓做了辯白,狀師以江楓當晚喝酒喝多了,導致短時候接性失憶為江楓做了從輕訊斷的辯白。並且拿出了一份江雨花了200萬,從阿誰蜜斯家裡買出的“被害者家眷的諒解書”再加上江楓的供詞書上冇有一個字。最後法官判處江楓有期徒刑十五年。

而江林看著這個令本身討厭的弟弟,也是有些震驚。本身這個弟弟到底有甚麼才氣,在回到海市短短三年的時候。竟然與這麼多江湖中的社會大哥稱兄道弟。這凝集力,如果放在將是個人的話,想到這裡江林閉上了眼睛。因為他不敢再往下想了。

江楓並不體貼江氏個人如何,此時他看著被病魔折磨的已經隻說不出話來的父親,重重的跪倒在地上。江嘯文支撐著坐直後撫摩著江楓的頭,老淚縱橫。

江雨慌鎮靜張的跑向二樓,直奔父親江嘯文的房間。門都冇敲直接跑了出去。:“爸爸,我二哥返來了嗎?”

江林給江楓的酒內裡下的紅色粉末是一種迷幻藥。這類藥是孫麗萍特地找人從外洋帶返來的。無色有趣,服用後會讓人短時候處於就寢狀況,在而後的48小時內一向處於幻覺當中,大腦完整冇有任何認識。並且通過血液尿液的化驗,查抄不出任何藥的成分。在這48小時內,用藥者不管做了甚麼本身並不曉得。

“不消了阿姨,我和二哥坐出租車歸去好了。”

第二天本地的差人局就接到了賓館的報案,當天江楓就被捕。顛末司法鑒定後江楓精力普通,也為檢測出任何含鎮靜劑成分的藥物。鑒定成果就是江楓在復甦狀況下實施的犯法。

江雨一聽轉頭就朝屋外跑去,隻留下一臉懵懂的江嘯文.......

江雨剛想上前扶住江楓,卻被孫麗萍給叫住了:“細雨,你二哥喝多了,我拉你回家吧。”

第二天江雨一早便起床了,洗漱結束後拿著書包就朝江楓的房間跑去,但是翻開房門那一頃刻,她內心呈現了一絲模糊的不安。江楓一夜未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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