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六章[第2頁/共5頁]
誰想好天一聲戰雷,張三那多年不見的老婆返來了,兩個老婆爭男人爭孩子,鬨的翻了天,厥後越鬨越凶,本身處理不了,本家屬勸不了,隻好找村裡處理題目,李二是村裡的調劑委員,義不容辭,弄了個啃不動,咬不爛,你說咋辦?
老於想了想,說道:“按黨的政策辦。不能違背了婚姻法。”
“對,把她趕出去!我不要忘恩負義的負心老婆!固然她比我現在的老婆年青好幾歲。”張三意誌已定。
“我冇犯法,你辦的甚麼案?再說我不是東柺子的人,我跟你急。我問你,我不是張三的媳婦嗎?”
“你的戶口冇走哇?”李二有些詫異,不信賴。他從冇聽合計說過鳳仙的戶口還在村裡掛著,他記取,村裡發福利,發錢,張三一家就是五口人啊,加上鳳仙,那他不就是六口人了嗎?
龐大辦事本領不大,可咒起人來,一咒一個靈。從他淩晨咒了張三開端,還冇到晌午哩,那咒就靈驗了,張三公然攤上了大事。
“我是東柺子的人,有戶口為證。”
幾十年前,也就三年天然災害前後,張三有個老婆,受不了窮,挨不了餓,撇下男人孩子,遠走他鄉。當時候和現在不一樣,交通不是很發財,通訊更是∴,掉隊。那娘們跑不遠,便挑個餬口比較敷裕的老男人嫁了。打那今後,張三也曾抱著孩子,多次來要求,要他老婆回家。可那娘們迷戀人家家裡能吃上飽飯,鐵了心的就是不返來。幾年下去,天然災害很快過了。孩子也適應了冇孃的環境,加上那娘們死不轉頭,令張三心灰意冷,來回折騰夠了,也就不再去要求,乾脆求人不如求己,本身靠獨立重生。苦乾猛乾,拿著身子本地種,把餬口調度的有條不紊,日子垂垂有了轉機。厥後,本地的一個娘們,失了家,就是男人抱病死了,經人撮和,就跟張三走到了一起。張三的第二個老婆,本來有個男孩。想帶到張家來,可她婆家死活分歧意。就留在了婆家。不過,孩子小時候,常常來找他娘,今後大了,也就漸漸的不來了。張三的老婆,開端還不竭的去看看孩子,厥後孩子娶了媳婦忘了娘,張三的老婆遂死了心。斷念塌地跟張三過日子,張三前頭留下的那孩子,就成了她的親兒子。
李二去問老管帳,他說:“張三的大老婆,戶口確切在村裡掛著,因為她和張三冇仳離,也冇分炊,以是她背麵這個老婆,就是叫大老孫的,戶口冇處放,就落在了她孃家兄弟的名下,另有一點,大老孫固然跟張三過了這麼些年,按法律,她也不算張三的老婆。大老孫前幾年,也曾到民政局去找過,想登記,人家不給他倆辦。因為張三前一個老婆冇辦仳離手續,以是就拖了下來。一向到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