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道中仙

第四章 我叫白奇[第2頁/共4頁]

註釋

我有些不甘心的看著麵前十人:“記著本日的話,若敢違背本日之言,我就是殺進地府也會給這個娃娃討還個公道。”

當然我也是這麼以為的。

至於我家的親人,為甚麼見我不上學也不來勸勸我父母?

“娃他媽,記著道長所說的了嗎?”父親看著母親說道。

父母當即渾身就是一陣顫抖,看著李問心當即就要下拜,感激李問心。

實在對於他們說我是甚麼災星,禍胎,鬼娃娃一類的,我很想辯駁,但是我實在不曉得拿甚麼來辯駁,因為我每年的七月十五,都會實實在在的見鬼,固然我也曾經一度奉告父親我驚駭,不想去金霞洞,但是父親老是峻厲回絕,乃蘭交幾次因為我哭鬨,還打了我。

李問心一指我身上的紅肚兜,接著說道:“另有本日所見,除了你家孩兒,其彆人都切莫泄漏出去,不然害人害己。”李問心搖了點頭,回身拜彆,隻留下了父母親抱著我淚流滿麵的不斷的下拜。

“但是你二人且莫覺得你家孩兒從而後就平安然安了,我說過他十死無生,就是十死無生,冇有任何挽救,但是既然三太子都給你家孩兒一線朝氣,也證瞭然天道出缺,我既然作為正道修士,也不能聽任不管,且你家孩兒每年農曆的七月十五,都會有一場殺劫,而我現在間隔大限另有十八年,我當護的你家孩兒活到十八歲,但是在今後就看你家孩兒本身的造化了,當然你們也彆太悲觀,是好是壞誰又能說的好呢?”

對於此,我想也隻要我那誠懇巴交的父母親能忍耐下來了,當然他們也曾夜晚單獨墮淚過,乃至我都見過好幾次,但是我又能做甚麼?我畢竟是個十歲的孩子。

母親點了點頭:“娃命苦,但是有十八年可活也算是夠了,起碼也能展開眼看看這個人間不是?”

我父親叫白大有,且他說我的出世底子就是個古蹟,因而就有了我白奇這個名字,說實話我很討厭本身這個名字,因為村裡的孩子都有外號,比說說李小蘭,彆人叫她妞妞,趙大柱,彆人叫他大牛,但是我倒是村裡獨一冇有外號的孩子,曾經我一度把本身冇有外號的啟事歸根於名字上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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