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女主編之死(3)[第1頁/共3頁]
隨即曹芳站了起來,走到黑板前。
“據案發明場的受害人回想,凶手是一個三十歲擺佈的男人,帶口罩,身材較高,約莫一米八擺佈,穿施工或者環衛、保安等打扮,戴禮服帽子,口音是帶有北方口音的淺顯話。”
蕭偉和楊春、白雪彆離接了過來,細心看了起來。
曹芳用粉筆將銳器傷和滅亡時候寫到了黑板上,說道:“彆的,另有一個環境,就是死者沐婉麗已經懷有身孕,孕期約莫兩個月擺佈。屍檢的環境就是這些。”
“以是,在市局冇有明白答覆之前,我們還不能遵循簡樸的入室擄掠對待,畢竟另有很多環境冇有搞清楚,其他方麵也都不能頓時解除,還是要從多方麵動手停止排查。如許,我簡樸分下工。”
白雪答道:“我感覺不能這麼快就下結論,我想先去現場看看,再看一下現場勘查筆錄另有屍檢陳述和照片,再下結論。”
說著,曹芳從檔案袋裡拿出屍檢陳述和現場勘查筆錄遞了過來。
蕭偉拿過來的是現場勘查筆錄,隻見上麵記錄著:屍身位於寢室的門口處,呈仰臥狀況,空中血跡較多,且都集合在死者屍身四周。寢室門口的牆麵上距空中約90公分處有兩處噴濺血跡。死者上身穿橘黃色毛衣,下身穿咖啡色褲子,腳上穿一雙玄色高跟皮鞋,脖子上戴有一條紅色領巾,呈交叉狀圍在脖子上。領巾左下角見15mmX10mm的壓痕......經闡發,此現場應為第一現場。
林風站起來講道:“現場的環境大抵就是如許,大師有甚麼觀點,能夠暢所欲言,我們這就是開一次諸葛亮會,大師要勇於說出本身的觀點和觀點,隻要對破案有幫忙的,前麵有獎。”
林風又看了看楊春和白雪兩個警校練習生,兩人相互看了一眼,楊春說道:“我同意蕭偉同窗的觀點,案件性子應當屬於入室擄掠。並且我也看了發來的幾期協查通報,前一段時候,也就是年前年後的這段時候,夢州產生了好幾起近似的入室擄掠案件。”
“現場有較著翻動陳跡,較為混亂。經向死者丈夫羅誌強體味,家中有三千塊錢的現金喪失,同時發明另有死者的一條金項鍊喪失。現場顛末勘查,冇有發明有代價的萍蹤和指紋,經判定應當是被人經心清理過。現場也冇有發明作案的凶器。屍檢環境還是讓我們法醫曹芳來先容吧。”
“此中刺中胸部的一刀刺穿了死者肋骨間的裂縫,直接將心臟刺破。死者的滅亡啟事就是銳器形成死者心臟創傷,大量出血滅亡的。滅亡時候約莫在上午的八點到十點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