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專家釋疑[第1頁/共4頁]
全場隻要一個核心,那就是專家證人劉豔。
但是,侵犯人施暴的心機需求就彷彿吸毒的人對毒品的以來,需求量越來越大。
在殛斃的過程中,即便原被害人已經臨時喪失抵擋才氣了,被告人也會將殺人行動停止到底。就算已經殺死了施暴人,她們還會停止過分侵犯。
劉豔就在世人敬佩的目光中,持續申明過分侵犯行動的啟事,“二是過分侵犯行動的產生,是由殺人體例帶有性彆特性所決定的。
劉豔解答完以後,法官長長舒了一口氣。之前他們雲裡霧裡,搞不清割hou這一過分侵犯行動在家暴案件中是否普通,現在聽了劉豔的解釋申明以後,他們豁然開暢,一下明白了。
也就完美地證瞭然姚蓮花殺夫時采納割hou的過分侵犯行動完整合適受暴人以暴製暴抵擋時的特性和規律。
“綜上所述,姚蓮花殺夫是因為龐大的驚駭引發,帶有自我防衛的行動,其殺人手腕並不殘暴、情節不卑劣,主觀惡性不大!”
劉豔的話語剛落,姚蓮花已經衝動的淚水直流下,心底感慨,“知音啊,這絕對是知音!”劉豔竟然清楚地將姚蓮花的內心設法揭示出來,姚蓮花有碰到了知己的感受,恨不得高呼“瞭解萬歲”!
因為無數次的捱打經曆奉告她們,不管是說話上還是行動上,無前提從命被害人是一條鐵律,膽敢抵擋的結果便是不成製止的暴力獎懲。是以決定抵擋就意味著必須殺死被害人,不然被殺的就是本身。”
劉豔說到了過分侵犯行動,這是本案的關頭。李超眼睛一亮,當即大聲詰問道:‘劉主任,你剛纔說過分侵犯行動成為家暴受害人以暴製暴案件的典範特性,你能詳細向我們解釋家暴受害報酬何會實施過分侵犯行動?‘
許玲聽完卻一臉的凝重。劉豔的解釋完美地答覆了過分侵犯行動是受暴者殺人案件中典範特性,這合適應對家庭暴力的規律。
究竟上,受暴婦女判定被害人的滅亡傷害是否緊急是基於耐久捱打的經曆和對被好人的心機和行動風俗的深切體味之上的,這類判定和瞻望才氣是冇有一樣經曆的人所不具有的。
這是本案最大的爭議地點,也是決定哪方勝訴的核心。如果專家說存在過分侵犯行動申明被告人手腕殘暴、情節卑劣、主觀惡性大的話,那麼李超這方就要敗訴。如果專家的定見相反,那麼許玲控告姚蓮花無期徒刑,就得不到法庭的支撐!
這是是世人都體貼的題目,大師都熱切地看向李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