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比資格,我比你更有資格![第3頁/共4頁]
公然統統跟官馨沐預感的一樣,就算官道明跟官青雲的兄弟豪情並不是很好,但還是呈現在這葬禮上,他正跟一個穿戴文質彬彬的年青人交頭接耳著。
而恰好官青雲在臨死的時候也還顧慮著官馨沐,說如果他身後,但願官道明必然要善待官馨沐,要將她當作是一家人,不成以架空她。
“你說甚麼!我但是官青雲的親弟弟,他可不是你的親爸爸!你隻是養女,養女你懂嗎!養女就是冇有一點血緣乾係,從路邊撿來的野種!”官道明厲聲警告道:“官馨沐,奉告你,你冇有資格分得我哥的一分遺產!”
“官道明,我也奉告你,我不是法盲,我也懂法!彆忘了,我也姓官,我也是官家的人!你想讓我淨成分開官家,除非你能拿出我爸的遺言,證明遺言上冇有我官馨沐的份兒!不然你最好彆再說我冇有資格,比資格,我比你更有資格!”說完,官馨沐冷掃了一眼官道明,便大步地向前走去,她不會認輸,她必然會想體例拿到屬於她的那份遺產。
磕完頭以後,官馨沐便站起家來,很快棺材便被蓋上,封棺了。
到底官青雲生前是否立有遺言,官馨沐不曉得,她隻曉得這些年她經心極力地為官家做事,未要任何的回報,她信賴這一點官青雲是能夠看在眼裡的,如果他真的在死前立過遺言的話,必然會提及她的名字,也必然會有她的那一份,她信賴她不成能被忽視掉。
世事不能儘如人意,她冇想到慾望未達成,官青雲就已經歸天了,底子就冇有機遇目睹她揚眉吐氣的那一天。
既然是插手葬禮,那就必必要非常地持重,絕對不成以穿戴地那麼隨便,必須是玄色的正裝。
她清楚官青雲的嫡妻暮年就過世了,而他又一向未另娶,以是擔當權就直接落在了官青雲的後代身上,而官青雲的膝下有無後代,隻要她這麼一個養女,遵循擔當權的挨次,她最有資格擔當遺產,而官道明固然是官青雲的弟弟,但這遠在擔當權以外,因為有她這個養女的存在,以是他冇法直接獲得擔當權。
越來越近,官馨沐才發明本來那小我她也熟諳,他就是龍泉市馳名的鐵嘴狀師謝辛吾,想必他們倆必然是在籌議關於遺產的事情,看來官道明也是一早就在打遺產的主張。
官馨沐直接驅車去了四周的壽衣店定製了一個花圈,然後托人以她的名義送到官青雲的葬禮上。
一向做著飛上枝頭當鳳凰的好夢,乃至於忽視了身邊的親人,冇有能夠見到最後一麵,今後陰陽相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