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2頁/共4頁]
他耳力很好,方纔她與路人扳談,他都聽到了。
林芳洲點頭稱是。
本日是休假日,她不消當差,小元寶也不消上學,現在他抓著一把暗器往樹上打,練那“百步穿楊”,林芳洲也看不出他的章法,隻曉得那樹上的鳥都被他嚇跑了。
林芳洲還要再唱一首,卻聽到身邊“啪”的一聲脆響,她嚇得身材一顫,轉頭看時,見是小元寶不謹慎把碗打碎了。
嗯,歸正小元寶能文能武,智勇雙全,他就是林家的高傲。
“冇有。”
小娘子羞得滿麵通紅,腳步加快,逃似的一溜煙走了。
鬥鳥的時候不免要壓勝負,這也是一種打賭的花式。林芳洲已經不如何打賭了,隻偶爾手癢得極了,才玩一兩把。
他不再練功,走過來坐在她中間。
寒來暑往,秋收冬藏,不知不覺間六年疇昔了。
和塊黃泥兒捏咱兩個。
捏的來同床上歇臥。
“傻俊角,我的哥,
婆婆也有些難堪,掩了掩嘴角,道,“女人才十四歲呢,比你小太多,怕不對你的脾氣。那張婆子,和我探聽的是你兄弟。”
有人說林芳洲該死。對於這個局麵,林芳洲很對勁。
腐敗節剛過,氣候垂垂和緩起來。林芳洲吃過早餐,搬了桌椅在內裡曬太陽。昨天下了一場細雨,本日氛圍清爽潮濕,天空碧藍碧藍的,看著讓民氣生歡樂。
哥哥身上也有mm,mm身上也有哥哥。”【注1】
林芳洲躊躇了一下,昂首見小元寶已經停下來,正在看他們。她搖點頭,“不去了。冇錢。”
捏的來一似活托,
婆婆把涼漿和花都放好,接著對林芳洲說,“我前兩天看光臨縣那說媒的張婆子,她說臨縣的張大官人家有個小女兒,本年才十四歲,出落得……嘖嘖嘖,嫩蔥普通……女紅做的很好,又孝敬。”
“小孩子不要瞎探聽。”駱少爺說著,扯著兒子與林芳洲告彆。
九萬不喜好他們身邊養彆的鳥,養甚麼吃甚麼。
婆婆勸道,“他是個年青人,臉皮薄,你是他哥哥,長兄如父,該給他做主,不能由著他性子來。”
厥後林芳洲就不養鳥了,也絕了鬥鳥的心機。
林芳洲之前還能提著他的耳朵經驗他,現在隻能仰著頭和他說話了。她若想再提他耳朵,還需他哈腰共同。
打碎了碗,他的神采很欠都雅。
“不戴。”
“是呢,該結婚的人了,我說小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