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八戒,我對不起你[第2頁/共3頁]
征召水族用了1000點經曆,現在回收10點經曆,看似虧大了,但張龍這麼做自有事理,他用鋼刀挖出蝦肉,大吃起來。
遊戲中,龍宮係玩家1級時征召的水族幾近都叛變了,因為1級的玩家打不過NPC龍族,搶不到他們的龍宮,就算是最弱的NPC井龍王,都是7級龍族。
狠惡的疼痛讓待定名搏命掙紮,乃至長久的擺脫了本能的驚駭,身上赤光一閃,要策動紅色突擊技術,但張龍一個跨步騎了上去,揮拳就打。
張龍感喟一聲,吃貨之路冇有朋友,人生孤單如雪。
張龍現出人形,一刀劈落。
他狼吞虎嚥,一米八的大蝦,不到半晌,就被他吃得一乾二淨,連蝦血都吮吸得點滴不剩。
城裡和鄉村分歧,不能養豬,當晚他們就把八戒殺掉了!
天上地下,無物不成吃!
食、色,性也。
如果說美食的最高分是10分,上午生吃的幾十斤魚蝦起碼有8分,而待定名的蝦肉,能夠打100分!
二是張龍,遊戲中的龍喵天征召第一隻水族後,壓根冇考慮搶龍宮、建龍宮,直接把水族吃了。
之所以是幾近,而不是全數,是因為有兩種例外,一是有極少數玩家是泡妞妙手,40天內泡上NPC龍王的女兒,以半子的身份插手NPC龍王的龍宮,水族不再叛變。
當張龍說清楚能好怎的含義時,體係提示音立即響起:【叮,待定名虔誠度-100,待定名已經叛變,您的水族名額修改為0/1】
我不敢吃熊貓,會被槍斃的。
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如何吃?
玩家們也不成能在40天內彙集那麼多資本,來不及自建龍宮,以是被征召的水族幾近都叛變了,成為NPC野怪,或投奔NPC龍族。
【玩家龍喵天,您逼反並吃掉本身征召的水族,永久喪失1個水族名額,水族名額修改為0/0】
可惜如許的功德也是有限的。
張龍大口咀嚼,打動得熱淚盈眶:“穿越,真是太好了!”
不過他現在是一團黑霧,這行動和神采都白做了。
哢嚓,刀刃斬在蝦頸,固然斬裂,卻卡在甲殼,冇能深切,傷而不死。
在中彩票前,我家窮得家徒四壁,家裡養豬是為了賣錢,我從冇吃過肉,那是我第一次吃肉。
“待定名,你聽不懂能好怎的意義吧?我給你講一個哀痛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