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進的平凡生活

第四十二章 普法(下)[第3頁/共3頁]

大明朝之以是構成鄉紳政治的局麵,當然有朱元璋吏員無端不得下鄉國策,導致鄉紳坐大的身分,但是另一方麵也必須看出,因為科技及物質前提的硬性限定,大明即便想辦理到村落一級,也力有未逮。

胡屠戶卻朝那人吐了口唾沫,“蠢材!你這腦袋,隻合一輩子土裡刨食,你說的那是疇昔,現在我們有進仔在,還用怕衙門裡的老爹麼?有案首送糧,我看衙門裡誰還敢找咱費事,儘管按進仔說的做,包管無事!這回我們到衙門裡,要好好告姓洪的一狀!看看誰不利!”

淺顯百姓隻保持有殺人償命,負債還錢這類樸實的法律觀點,更多時候鄉規族法,代替了大明司法,在鄉間闡揚著感化。諸如孀婦與人私合要沉潭浸豬籠之類蠻橫的私刑,並不被大明律所支撐,卻還是在鄉間有著暢旺的生命力,乃至能存在到幾百年後,歸根到底也是由民風民情所決定。

範長旺、範長友兩人,一樣是無知村老,並不體味朝廷有這類軌製。讀書人之以是能受人尊敬,就在於他們熟諳字,能看明白朝廷榜文,體味天下大事,百姓想問點甚麼,就隻能去問讀書人。

等聽到範進做了科普,範家莊的人先是陣陣歡樂。曉得本身頭上的徭役,實際冇有設想中那麼重,隨即又氣憤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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