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和筆友麵基[第2頁/共6頁]
分歧於哥譚土生土長被他們所熟知的罪犯,黑斑固然名頭很大,倒是頭一次在哥譚犯案,乃至查不出對方的身份和據點。這幾天他將哥譚新入住的人丁查了個底掉,也冇能找到任何線索,這隻能申明,黑斑們在好久之前,就在哥譚具有了一處隱蔽的,亦或者是已經融入了人群、非常不起眼的房產。
以是在清楚認知到純真的法律已經冇法挽救這座都會時,麵對橫空出世的蝙蝠俠,他纔沒有向警署裡那些和黑幫綁在一塊的蛀蟲們一起惶恐告誡,而是懷著種說不清道不明的龐大情感,多次給其以便當。
和在哥譚警署事情的老朋友戈登相同過話,獲得一句“被蝙蝠俠丟出哥譚的時候彆怪我冇提示你就好”後,彼得通過了申請,忐忑的帶著他的特彆參謀,先於小組其他職員蹬上了開往哥譚的飛機。
有了蚊子,和黑斑的討論變得不再困難,兩人停在一棟房屋前,蚊子長是非短的用摩斯暗碼敲起了門,過了不到半分鐘,也或許更快,門便被一把拉開,一個深棕色頭髮的瘦高男人驅逐了他們。
威爾遜為甚麼俄然竄改目標,反而插手了黑斑?
“尼爾・卡夫瑞。”戈登挑了挑眉,“久仰大名。”
尼爾沉默了半響,然後猛地後仰到靠背上,將弁冕蓋到臉上,再也不去看彼得了。
彼得一臉冇法忍耐的說:“你底子不曉得,那邊竟然冇有電視。”
尼爾盯著再無答覆的手機,坐在床上煩躁的抓了把頭髮,然後猛地扭頭,看向老神在在躺在他身邊的捕快先生,一臉麻痹地問:“我也想曉得,你為甚麼會在我這!”
幾秒過後,又一條簡訊發來:
戈登在哥譚乾了幾十年,從最後一個小小的警察,到現在的戈登探長,他娶妻生子,早已在哥譚紮下了根,能夠說,對這座都會的愛,他並不比蝙蝠俠的少。
這廂將兩邊的諜報相互分享,又在蝙蝠俠的各種幫部下,彼得小組的“先頭軍隊”彼得和尼爾,終究在來到哥譚的第二天早晨,找到了他們要找的人。
彼得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當然不!”尼爾搶過手機,倉猝解釋,“隻是手機的隔音結果太差,而彼得剛巧在我身邊……”他的聲音越來越低,卻已經冇法禁止艾萊士的肝火,她彷彿找回了扇韋恩耳光時的氣勢,肝火沖沖的說:“我送給你諜報,你就是這麼回報我的?早該曉得的,你已經被fbi們拉攏了,你這個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