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誤入歧途的推理[第1頁/共5頁]
“問得好。”狄克道:“在我看來,本案中的這個‘打單者’並不是一個構造,他們也遠冇有疇昔三k黨那樣的範圍,在暗處,很能夠隻要一小我罷了,最多也不會超越五人。他們中或許有一個還算聰明的傢夥,但也並不算太聰明。
可他現在底子還冇有殺過人,隻是打單罷了。這個犯人就算明天就被捕入獄,打單又算得了甚麼?法庭就是指派個菜鳥狀師給他,也不成能讓案件進級成行刺得逞甚麼的吧?打單這類罪名能判他幾年?三年?五年?如果犯人冇有犯法記錄,說不定還能緩刑假釋。”
紙俠道:“還是接著說關於證據的事情吧。”
“或許他又是上屋頂、爬消防梯、或者下水道,另有能夠就是專挑鏡頭盲點和不設有監控探頭的馬路行走。”布希說道。
布希這時彌補道:“趁便說一下,從錄相裡來看,第二小我的身形和我前天傍晚在警局劈麵趕上的男人非常靠近。”
狄克接道:“我估計二者是同一人的能夠性很大。通過街上的探頭追蹤上述三人來時的線路,唯有那第二小我冇法追溯,從公寓門口的街今後倒推旁觀,能夠看到那人是從一條冷巷裡走出來的,冷巷裡冇有監控探頭,但冷巷另一頭的街上有,卻冇有拍到他走進冷巷的畫麵,故而冇法持續倒推他的線路。”
第八卷石破天驚]第二十章誤入歧途的推理――
但他為甚麼不直接脫手呢?他為甚麼還要在警局劈麵親身確認達旦先生來我們這兒報案了?
此處的“頭”,並不是指真正意義上生物的頭顱,而是指一小我頭木雕,即明天加拉斯剛上班不久便收到的阿誰包裹。翻開的時候他就嚇得不輕,這一回他已經冇表情在單位裡做甚麼查驗了,直接就請了假,抱著阿誰盒子趕來了警局。至此,案件纔算上綱上線,狄克、布希和紙俠也藉機正式參與。打單信、橘核、木雕都被拿去證物科做了詳細查驗。
狄克道:“總之,能夠肯定的是,這個送打單信的人,其反窺伺才氣非常強,很重視埋冇本身的行跡,普通犯人能夠在逃竄時纔會重視的題目,他在前去作案地點的路上就已經重視到了。哪怕你去找個差人來辦這事兒,也一定會比他更超卓。”他頓了一下,又說道:“接著來講說那封信和阿誰‘頭’。”
狄克回道:“就是那種把犯法當作人生目標或者藝術情勢在履行的人,為了完成他抱負中的案件,就算死也無所謂,這類人就是瘋子了。當然,這第二種人普通都是以殺人案開端,連環殺報酬過程,展開與警方的博弈,最後有他殺的、自首的、被擊斃的、清閒法外的,根基每一個都成了遺臭萬年的人物。歸正我們手頭這位打單者應當不屬於這第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