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本我殺手[第1頁/共7頁]
現在,連出兩腳的杜豪傑,順手拾起地上的小馬紮揮向大狼狗,其他警察紛繁取出配槍拉栓上膛。而那大狼狗彷彿曉得審時度勢普通,見優勢較著,隨時能夠喪命,慌亂間以衝刺般的速率奔向院門口,扼守門邊的警察本能地遁藏開,大狼狗便飛衝出門外,逃掉了。
於明遠的宅院。
實在這一點,在韓印看來是能夠解釋得通的。它觸及一門叫作“閒暇社會學”的學科,簡樸說來,就是指人閒暇下來,便總要找點事情打發時候。對於那些因冇有事情、經濟寬裕等啟事被動餘暇下來的人,如果他們有反社會品德,在這個時候輕易引發激化,比如“小徑殺手楊樹明”;而因經濟轉好、支出增加等正麵身分,能夠自在掌控時候的人,理所當然會尋求吃苦,即如中國人常說的一句鄙諺“溫飽生盜心,飽暖生淫慾”。於明遠明顯屬於後者,出獄10年間,他迫於生存,隻能把精力和藹力都放到田間勞作上;而從2008年開端,因為地步被征收了一部分,他不但農活少了很多,並且還獲得一筆數量可觀的賠償款,是以進而產生吃苦需求,隻是彆人生中最大的興趣就是“殺人”!
於明遠家間隔梯形地帶不敷一千米,而他承包的菜園離那兒更近,位於梯形地帶前麵新修成的柏油馬路西側,間隔失落多發地區的土路隻要五六百米。在跟蹤於明遠時,援助小組欣喜地發明,他偶爾在結束上午的勞作後,會在土路上逗留一陣子,才往家返。他多數會點上一支菸,臉上冇有任何神采,怔怔地蹲在路邊,像是在回味,又彷彿在等候甚麼。實在回家途中,歇歇腳抽袋煙,冇甚麼可大驚小怪的,題目是他回家底子冇有需求顛末那段土路,這就值得玩味了。
彆的,一向猜疑韓印的轉移屍身的東西,於明遠彷彿也給出了答案。他確切冇有汽車,但有一輛手推平板車。他每天推著那輛充足裝下一個成年人的平板車,來往住處與菜地之間,而那輛平板車上除了裝載務農東西,也必放一張藍色苫布。
於明遠住的是祖屋,一座由三間屋子構成的土磚平房。與大多數老式農宅一樣,中間是做飯用飯的處所,東西兩邊都能夠住人。
於明遠,現年57歲,第一次傷人時年僅18歲。那是1974年12月的一天早晨,他聘請曾經的小學同窗,也是他獨一的好朋友到家裡做客,厥後老友過夜下來與他睡在一張床上,而他父母當時睡在同屋的另一張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