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案再發[第1頁/共5頁]
案發地點相距不過幾千米,混亂儘是血跡的現場,三具被砍了多刀的屍身,兩名女性受害者全數被強姦,體內冇有發明屬於男性的生物學檢材,現場被清理過,冇有指紋,冇有足跡,作案用的凶器和過後清理現場的器具全數被凶手帶走,一樣都是趁男仆人不在家時作案!
死者林景清頭部被重物擊打激發重度顱腦毀傷致死,她的臉部被人用利器劃出深淺不一的十幾條刀口,這些傷口均構成於死者滅亡後不久,她曾經被強姦,下體有分歧程度扯破傷,法醫冇能提取到可供送檢的生物學檢材,思疑凶手是有備而來,預行刺人,而首要目標就是林景清。
至於他在內裡惹的桃花債,警方還真重點查了,但是事情就是那麼剛巧,案發當晚,楊喚芸被哥嫂強迫地帶去病院打胎,一早晨都是在病院的察看室度過的,察看室外就有監控,平時對楊喚芸不如何樣的哥嫂這一晚可謂是經心極力,除了出去上廁所寸步不離地陪到天亮,大夫同意他們分開後才歸去的,有可謂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六條性命,由不得警方不經心去查,那麼慘烈的現場,隻如果親眼看過的人,都不成能不對凶手恨之入骨。死者黃曉蝶才僅僅隻要十二歲,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但是凶手並冇有因為她年紀小而放過她,統統死者中,她是中刀最多的,足足中了十六刀,有的深可見骨,最可愛的是,凶手在殺人後****的行動,十二歲的孩子,第二性征方纔開端發育,心機機能並不健全,小女人的慘狀連一貫見多識廣寵辱不驚的法醫都忍不住在現場爆了粗口。
他拍了幾下門,冇人承諾,還覺得他們明天有事外出了,便放棄想要走。
黃其強的家,就坐落在村莊最東頭,再往外,就是筆挺的進礦山的馬路了,他們家因為占著天時,他進礦山上班,老婆張雲菲就開了家小店,專賣些酒水飲料之類的,掙些零用。
如何當時就腦筋發熱惹上這麼一家子不要臉了,人家能夠豁出去不要臉了,他不可啊!還是得安撫,先安撫住楊喚芸,她不就是想要錢想要孩子嘛,給她筆錢讓她生下孩子也就是了,大不了今後他多辛苦點,多拉快跑多掙點錢給他們娘倆個安身立命的場合。
多麼類似的兩起案子!至此****慶終究被警方放過,不過他的家卻仍然被封著不能進入,他也冇想過要住歸去,當初歡聲笑語的一家人現在隻剩下他一個形單影隻,那一屋子的鮮紅與血腥,他不敢去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