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不由感到驚懼[第1頁/共4頁]
派出所的人詳細登記了下環境,然後說:“我們會極力幫忙找孩子的,找到會和你們聯絡的,你們先歸去等動靜吧!”
“去派出所報案,請公安幫手尋覓排查!”我說。
柳月問清這女孩家裡的地點,又問了下她家裡的電話,讓柳建國開車送她回家。
晴兒從電視上曉得了動靜,在家裡坐臥不安,要來找我們,我不讓她來,讓她在家裡陪好爹孃,她來了也冇用,反倒成了累墜。
我的內心有些沉重,妮妮既然曉得家裡的座機和我另有柳月的電話號碼,為甚麼冇有給家裡和我們打電話呢,莫非真的是出事了嗎?
妮妮到哪兒去了呢?走失了?被綁架了?被人誘騙走了……我的腦筋裡閃出一係列的不好動機,內心不由感到驚懼。
我們再度但願幻滅。
柳月和我分離後,我拿著六月給我的另一張妮妮的照片,敏捷去了播送電台和電視台,另有本報告白部,公佈了尋人啟事,固然這播送電台和電視台是乾係單位,我還是付了錢,本報告白部也付了錢。報紙要到明天賦氣出來,我特彆叮嚀播送電台和電視台,尋人動靜和字母要幾次播出,播出的頻主要麋集。然後,我找到一家告白社,不講代價,要求快速印製20萬份尋人啟迪傳單,錢的感化這時闡揚了感化,告白社承諾下午5點前托付傳單,立即完工。在統統的尋人啟事裡,我都是重金賞格,凡是供應線索幫忙找到妮妮的,酬謝5萬元,能找到妮妮送來的,酬謝10萬元。
然後,我找到柳建國,簡樸說了下環境,讓柳建國出人,籌辦張貼尋人傳單。
本來這女孩是本身偷著出來玩,入夜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供應線索的電話一個接一個,絡繹不斷,我的電話和柳月的電話幾次被打響,柳建國開著車,拉著我和柳月在郊區內東奔西跑,到處去落實尋覓。
我看著柳月近乎於要崩潰的麵龐,內心疼極了,對柳月說:“聽我的安排,你先回你家,和小紅一起在家等電話,我去辦兩件事,第一,到播送電台,通過交通音樂頻道公佈尋人啟迪;第二,到電視台去拉字幕,公佈找妮妮的動靜;第三,在報紙上登載尋人啟迪;第四,我立即去印刷一部分尋人啟迪傳單,在郊區內張貼……”
見到我們返來,小紅的眼圈紅了,拉住柳月的手,哽嚥著:“柳姐,妮妮到哪兒去了啊……”
這時,不曉得為甚麼,我俄然想起了王巧玲。
那司機卻不肯說,說:“誰家都有孩子,都是做父母的,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我不是為了你的誇獎打電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