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關於飛刀[第1頁/共2頁]
另有一點我必須聲明。
以是李尋歡和他的小李飛刀是不是假造的並不首要,首要的是這小我物是否他能活在他的讀者們的內心,是否能激起大師的共鳴,是不是能讓大師和他共悲喜同歡笑。
――小李飛刀的故事固然已經被很多次搬上銀幕和螢光幕,但他的故事,卻已經被寫成小說好久了,“飛刀”的故事現在已經拍攝成電影了,小說卻方纔開端寫。
起碼毫不會有那種詳確委宛的傷感,那麼深的感到。
人出世今後,從剪斷他臍帶的剪刀開端,就和刀脫不開乾係,切菜、裁衣、剪布、剃頭、修須、整甲、分肉、剖魚、切麵、示警、揚威、正法,這些事冇有一件能夠少得了刀。
非關病酒。不在酒後。
刀有很多種,有單刀、雙刀、樸刀、戒刀、鋸齒刀、砍山刀、鬼頭刀、雁翎刀、五鳳朝陽刀、魚鱗紫金刀。
幸虧我也不必向各位抱愧,因為像這麼樣寫出來的小討情節必然是比較流利鬆散的,必然不會生澀苦悶煩複的弊端。
那起碼比一小我躲在象牙塔裡單獨抽泣的好。
李尋歡這小我物是假造的,李尋歡的“小李飛刀”當然也是。
而生澀苦悶煩複一貫是常常呈現在我小說中的弊端。
有關劍的遐想,常常是在宮廷裡,在深山裡,在白雲間。
古龍
一九七七年仲春旬日夜
本來誰也不曉得李尋歡和他的飛刀究竟是甚麼模樣的,但是顛末電影的措置後,卻使得他們更形象化,也更大眾化了。
刀不但是一種兵器,並且在俗傳的十八般兵器中排名第一。
奇特的是,在人們的心目中,刀還比劍更殘暴更慘烈更凶悍更蠻橫更剛猛。
因為這小我物太俠義正氣,屈己從人,這類兵器太玄奇神妙,已經離開了實際。
現在我腕傷猶未愈,還不能不斷的寫很多字,以是我隻能由我口述,請人代筆。
――當然並不是全數量標。
從某一種角度看大眾化就是俗,就是從俗,就是闊彆文學和藝術。
但是他們之間有很多完整不不異的處所。
――固然這兩個故事一樣是李尋歡兩代間的恩仇情仇,倒是完整獨立的。
我想這或許就是我寫小說的最大目標之一。
但是在某一方麵來講,刀是比不上劍的,它冇有劍那種高雅奧秘浪漫的氣質,也冇有劍的高貴。
刀不是。
刀倒是和人類的餬口息息相乾的。
這類環境能夠製止很多不需求的枝節,使得故事更精簡,竄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