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後花園有具屍體[第2頁/共3頁]
“那你就從速破案吧,如果彆的人還好,找疇前的縣令問問清楚,或許能問出個一二來,如果縣衙裡的人被殺,那我們都得重視了。”
“箱子裡或許另有彆的線索,查完再說。”
盛淩雲不是陳腐之人,從內裡拿出三根給楚夕:“找人把宅子給補葺一下,想添置甚麼就添置。”
趕走的應當是有錢人家的長工,小廝之類的,盛淩雲奪目,不成能在縣衙裡留下彆人的眼線。
有個十八九歲男人,拿出腰牌‘啪’的一聲扔在地上。
白叟加新人,統共是三十幾名,合作後,各司其職。
厥後盛淩雲讓胡三刀給他們送了銀子後,楚夕纔沒有再去縣衙。
盛淩雲細心看了看箱子,合上,蹲下來再看看白花花的骸骨,歎口氣:“你挖的?”
楚夕抱著箱子,眼睛瞪得大大的:“看……”
“哦,當時為了贏利,去縣衙給抬屍身,抬一具五百文,聽多了,就會了,也不精,都是瞎猜。”
“吳四狗。”
楚夕此時的獵奇心占有了上峰:“你說這會是誰呀,被埋在縣衙的花圃裡,上一屆的縣令會不會曉得?”
招募了三天,通過比試,口試,又招了二十名衙役。
“讓你刻苦了。”
他隻留下來七八名衙役能領著乾活就行,那邊東方遊還要雇用二三十名衙役,而這些衙役不占正式名額,隻發一半的月錢就行,便是所謂的臨時工。
“看,一具屍身,不曉得是誰的?另有這個箱子,嗯……鑰匙在土裡,在這小我的衣服上,繩索斷了,能翻開這個箱子。”
命案已經兩三年了,也冇有報案人,不差這一會兒。
楚夕說的是小說裡的原主,有兩年家裡產生了水災,冇有糧食,也冇有錢,盛淩雲給家裡寫信也冇聯絡上,楚夕為了贏利贍養家裡人,去縣衙搬運屍身。
像這類最小的縣衙,除了縣令,縣丞,主簿,另有管各個事情的差役,捕快,統共加起來,不能超越四十名。
楚夕看到盛淩雲來後廳,從速拉著他來到花圃。
“驚不欣喜,意不料外。”
但是時候是對的,他傲慢的點點頭:“對,掏錢吧。”
“把老子的月錢算清,老子不乾了,老子當差是為了銀子,衙門不給銀子不如給王員娘產業看大門的。”
盛淩雲嘲笑:“你一個縣衙的衙役,不在縣衙供職,去王員孃家供職,他不給你發月錢,反倒找本官來要。”
可即便是四百錢,在臨濟縣,已經算是高人為了。
“吳四狗,明成二十二年仲春報導,現在兩年零十個月,每月月錢八百文,領了一年三個月的月錢,還差一年七個月,是十五兩二百錢,對嗎?”